近日古蹟圈有件大新聞,新冒的Youtuber 號召到霞喀羅步道淨山,結果把馬鞍駐在所附近的古文物(日治時期遺留的酒瓶、瓷片)當成垃圾清掉,YT為了彰顯清運垃圾的功德還特地拍成影片上網,結果被文化研究者發現代誌大條了,老東西被看成拉基遭打包帶走,「急!」「文化素養低落!」新聞一出就爆炸了,而我們也知道古蹟文物平時不會有什麼人關心,只有當它燒掉或不見時才會被當成珍品,熱鬧得好像平時大家都很重視它。
這件事自然引發公憤,加上所謂「淨山」公益只是洗髮水的業配,主事者沽名釣譽不成反成擔屎者,想必也是委屈滿腹,屎尿未及(想不透怎麼會有人把垃圾當寶呀?);2月初也有登山團到萬山岩雕耍寶,到此一遊之後大概會被記一輩子(祖靈你後面,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總之祂記得你,照片為證),也是一種永誌不渝的印記。
古蹟保存不是什麼神聖不可移易的信仰,或震天價響浮誇崇高的口號,也不是改建該死屋主活該的指定衰尾論,更不是為了買咖啡辦講座拍戲才能擠出利用價值的空間,尊重前人存在的痕跡,記得他們曾經活過,難道不是跟喝水吃飯一樣自然的行為嗎?不想讓某段記憶消失,想辦法讓它繼續存在,它的存在本身就是意義,不用外套浮華或虛華(而且西華也倒了),不用加框刻字歌功頌德,歷史就是歷史本身,人雖然很善變,但也有不想隨便怠慢自己的時候。
要怎麼解釋這件事呢?垃圾和寶物之間,該有公定的標準嗎?
我的書架上長年擱著一本封面很幼稚的舊書,這本書現在就算丟上讀冊也沒人要,連做回收都嫌麻煩,換不了一只垃圾袋,但它是九歲時阿嬤送我的禮物,當時的稚嫩筆跡是給未來的我的提醒,我擁有的第一本書;我還有一個藏在餅乾盒內的小人布偶,那是爺爺不知哪撿回來給我的玩具,看到它,就會想起他親暱地喊我「仔」的表情;看似隨意擱放的好幾疊書中其中一本,夾著一片枯扁的葉脈,那是我重視的作者送我的風景,桌上還有一顆松果,也是朋友小心翼翼護在小方紙盒內帶給我的禮物;檯燈旁跟木桌顏色幾乎融為一體的黃梨木古尺,真的是古董,但我珍視的是它承載著友人香氣茶味和笑語,其價不可估量。
這些東西對於他人可能都沒有意義,看起來都是可以斷捨離的東西,留著幹嘛?人要往前看啊。想起陳淑瑤《雲山》中寫的,蘇熊華久違地拜訪離世多年的前女友媽媽家,被掛在牆上的月曆嚇到,怎麼是去年的,自作主張地說:「下次我帶一本新的來。」楊媽媽趕緊說,不用不用,看圖不是看日子,就這樣吧。她沒說出口的是,有些東西是不能換的。(我以為,小說好看的也就是這種細節,而非驚天動地的劇情,文學不是影視創作可以取代……)
你也有缺角但不想丟掉的馬克杯嗎?離開的寵物鳥僅存的一根羽毛,已經不能穿但銘記歲月的制服,或是形單影隻的襪子,因是朋友送的,不捨扔去?新聞中的Youtuber 所做的行為就是,好心說要幫我大掃除,帶著攝影機闖入我家,風風火火地把這些全清空,還配樂上標「空間改造之廢物清除工程好吃驚」——老天,我把山林都清乾淨了!(就這種感覺)
事後,我大發雷霆,他又急忙忙說,不要那麼生氣,我把它放回去不就好了。
但他是放不回去的,因他從不在乎也不尊重我的記憶。
他說,垃圾有什麼好留的。
分享一個保護文化資產的符文:
Othila 文化遺產、古蹟、人類心靈的瑰寶
Algiz 守護、珍惜、使之無所懼怕
仔細一看,Othila 這個符文和世界文化遺產的標誌還有點像呢。
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