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同事聊天聊到關於低成就的孩子在班上不被尊重的時候該怎麼辦的這個話題......同事們覺得可以多多找孩子的優點,比如跟全班的孩子說: 他很認真寫字....他很樂意幫同學的忙......他是老師的小幫手.....等等。我突然冒出了一句,他的存在其實就值得被尊重了!! 我們從小到大一直被灌輸,要聽話,要乖,要認真讀書.......這些都是大人眼中的優點,所以好像一定要這樣才值得被疼愛才值得被稱讚才值得被尊重.......可是,一定要有所謂的優點才能被尊重嗎? 所謂優點這個標準誰說了算?? 我不能因為做自己而被尊重嗎?(當然前提是不傷害別人啦!)
沒事.....我只是不希望孩子們長大以後認為別人怎樣糟蹋他都是應該的,因為他自己不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