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骨葬,俗稱撿骨,在香港稱為執骨,在台灣稱撿金。
是一種二次葬的埋葬方式,廣泛見於東亞各區域,在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就已流行,常見於中國華南地區、琉球、東南亞部份地區等地,現時閩海人(閩南人、閩東人)、廣府人、客家人、琉球人、越南人仍使用這種特殊的葬禮方式。鄂溫克族中也有這種葬俗。
這種葬儀被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方便遷徙者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
有拾骨葬習俗的漢族族群中,沒有官位與爵位、未滿十六歲且未結婚的死者,視為兒童,不一定要撿骨。
火化撿骨/撿金是什麼?祖先土葬不撿骨對後代有什麼影響?撿骨習俗怎麼流傳下來的?撿骨時間有限制嗎?
為什麼要撿骨?
撿骨在台灣土葬文化中淵源深厚,又稱「撿金」、「洗骨」、或「拾骨」,據傳其由來其實是因早期先民渡海來台,總希望能衣錦還鄉回到最熟悉的土地,哪怕親人過世也要將骨灰背返祖塋安放,認為安葬只是短期做法,長遠還是要請回故土安奉,所以才會形成了現今所謂的撿骨習俗。
傳統習俗上,多視屍葬為兇葬,骨葬才是吉葬。一般而言,親人以屍葬埋葬數年後,便會擇吉日重新開墳,撿洗骨骸重新為其安葬,此即撿骨或洗骨,由於此時會連同陪葬的首飾或金飾一同撿拾,故也稱之為撿金。
撿骨好處有哪些?
不少人會問撿骨究竟有什麼好處?能不能不撿骨?其實現今關於撿骨的原因,各家皆持不同說法,大致上可以分為這4種:
風水改運
許多人健康、事業走下坡,會歸因於祖墳風水不佳或是祖先骨骸不潔,因此會聘請俗稱「風水師」的撿骨師替先人撿骨,希望能透過撿骨、洗骨把一切的不順遂和不赦之罪洗乾淨,相信此舉可以改運。
祭祀方便
有些人是基於想將分葬各地的親人遷入納骨塔或家族宗祠以利方便祭祀的目的,而選擇撿骨。
墓基破損
有些墓地因年代久遠,導致墓基破損不堪,又或者是初葬時因為某些特定因素限制而草率築墳,造成墓頭破腐,所以為了能讓骨骸受到妥善的保護,必須藉由撿骨的儀式重新整理墓地。
公墓清塚
內政部自民國90年起開始推動殯葬設施示範計畫,這幾十年間,政府皆積極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墓公園化,興建納骨塔、殯儀館、火葬場,大力鼓勵火葬與自然葬法,為配合中央政策,各縣市皆陸續透過都市計畫實施公墓塚地的清塚遷葬作業,以便興築納骨堂塔或其他公共性設施。
原本的墓地經過整理後,也揮別了過去「亂葬崗」雜草叢生、墳墓雜亂的景象,成為具有休閒功能的場所。
七年輪葬
公園化公墓墓基使用以7年為限,其他公墓墓基使用以10年為限,期限屆滿前1個月墓主應自行掘起洗骨、晒乾、消毒,原墓基無條件收回,逾期不遷葬者其墳墓得依照「無主墓」之相關規定處理。但若使用期限屆滿起掘洗骨時,發現屍體尚未腐盡(蔭屍),得申請延長2年再起掘。
簡單來講,現代人撿骨,除了是為了招福避兇祈求祖先庇蔭外,更多是為了綠化環境和土地永續利用。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基於哪一個理由,撿骨時間通常會取決於亡者過世時的年紀,一般來說,年齡愈大,撿骨的時間也就愈晚,如果下葬地較潮濕,時間也會需要往後推延。
撿骨時間
未滿十六歲死亡者不撿骨。
有拾骨葬習俗的漢族族群中,沒有官位與爵位、未滿十六歲且未結婚的死者,視為兒童,不一定要撿骨。。
三十歲以內死亡者,可以選在五-七年這種葬儀被認為是移民文化有關,方便遷徙者將先人遺骨帶回故鄉、祖籍地或新的居住地。
四十歲左右死亡者,可以選在七-九年撿骨。
五十歲左右死亡者,可以選在八-十年撿骨。
一定要撿骨嗎?
根據傳統的喪葬禮俗,臺灣人後事安排習慣「入土為安」,為亡者進行土葬,但是土葬不但所費不貲,而且程序還很繁瑣,甚至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土地不敷使用,常常衍生出一連串的環境衛生與土地利用問題。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以及政府的政策,大部分民眾的喪葬觀念已不再守舊,對於遺體火化的接受度更是高達九成,其實相當驚人。
究竟撿骨有沒有其必要性,其實完全取決於個人,畢竟如果祖墳興旺,子孫各房均發達,即使過了30年、50年都不撿骨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