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一件讓我感慨的事情。
新人小孟接手農業設施容許已經一段時間,然而我沒遇過的特殊狀況都在她手上遇到。曾經和善的代書對她張牙舞爪、補辦刁鑽案件層出不窮,讓人困惑。
我的容許經驗很淺,才短短不過半年,因此當小孟遇到問題時,我總是跟她一起苦思許久,然後結論都是——「問成哥吧!」
成哥是一年前商調離開的前同事,即使已經在外地單位服務,卻不吝協助解決我們的疑難雜症。
容許的裁量權相當大,有些案件太過特殊,每個公所同仁都有不同的見解。如果沒有成哥以及其他公所,還真的孤立無援。
而即使每次我都無法解答、頂多提點新人,小孟依舊不嫌棄,仍然東問西問,沒有結論才去問市府、問成哥。
一直幫不上忙,我都不好意思了哇!
但這也表示她信任我。
……還是因為她不好意思問其他人,啊我身為輔導員,比較好意思一點。
總之,近期遇到一個案件,是農地要申請圍牆。
翻翻申請書,配置圖神秘的沒有繞農地一圈,而是繞著農舍;跟隔壁相鄰的地方有部分沒圍,然後高度有三公尺。
圍牆的設置目的通常拿來防小偷竊取農作物,圍農舍完全不符合目的,而且通常兩公尺高就差不多了,要那麼高幹嘛!
連我這個門外漢都看出這件根本來搞笑,但那位代書可不這麼認為。
代書已經來找小孟好幾次,一下說農地要種木瓜、一下說要種香料作物。
所以現場還沒種東西?那就用與經營計畫不符先退件……
如此指示小孟,我也跟她說圍牆高度要請對方下修,配置圖也是。
「代書堅持不改。」小孟嘆氣。細問才知道是補辦案件,圍牆早就存在了。
那個圍牆在農舍蓋好後興建,不屬於農舍範圍內,而且一部分蓋在隔壁的農地上,形成詭譎的局面。
補辦超麻煩,圍牆目前已經是違規狀態,可能因為被罰錢了才來補申請,但是除了打掉以外還真的沒有合法的方式。
代書大概已經答應申請人要幫他辦到好,才來凹承辦吧……
推測了一下代書的心路歷程,我和小孟無奈對看,嘆氣。
「關於圍牆高度限制,因為法規只有規定最高十四公尺,針對合理性沒有說明,所以我預計發文請市府幫忙問問。」
「加油。」我誠心祝福,答應幫她檢查公文內容。
轉頭回去辦自己的業務,方才的無力感很快拋在腦後。然而小孟和我不同,主辦的業務會一直纏著自己,無法逃避。
過了幾天,公所的大門開啟,那名代書伴隨門鈴聲走進來。
「啊,三公尺代書……」職代妹輕呼一聲。
「又來了呢。」我跟職代妹目送小孟前往會客,在心中默默為她打氣。
記得小孟昨天問我,如果種三公尺高的香料植物,是不是圍牆就能蓋三公尺?我著實愣了一下。
難道種十公尺樹,就能蓋十公尺高的圍牆嗎?不是這樣解釋的吧!
但,要怎麼解釋才能說服代書呢……?
過了十分鐘,櫃檯那邊的聲音越來越大,代書扯著嗓門,不斷大聲質問小孟。
「你要不要去救她?」職代妹不安的問我,而我早已準備起身過去。
來,讓前輩葉子來!
我走到櫃檯,跟代書打招呼。
奇怪了,我有辦過他的案件,上次明明好好的啊。難不成這是傳說中的新手任務大魔王?
「葉小姐、孟小姐,我不是故意刁難,但我不能接受你們說的不合理,難道就不能有新的建築方式嗎?圍牆高一點會怎麼樣嗎?不能因為沒有人做過就說不行啊!」
代書連珠砲似的說著,而我傻傻望著他,方才準備的說詞已經忘光。
就這樣被氣勢壓了幾分鐘,我才驚覺不對。我不是來被罵的啊喂!
可是我跟小孟的魄力就是不夠,也沒有足夠的理論基礎可以辯過對方。
換作是成哥……
我搖搖頭,不對,我做不到成哥那樣,也不代表什麼。現在我已經是公所農業最資深的承辦了。
代書持續發怒著:「我跟你們說,如果你們發過去的公文,農委會說圍牆不能那麼高,跟你們講,我一定去投訴,一定跟好幾個單位講!法規明明只規定十四公尺,倒是跟我說為什麼這樣就不合理!」
「等上頭的公文回覆吧,我們只是基層機關。」我拍拍小孟的背,轉身直接離開櫃檯,強制結束對話。
我能做的,只有這樣。
……好弱的資深前輩,嗚嗚嗚。
小孟也跟著我走回座位。公所大門叮咚一聲,只見代書憤而離去。
心中充滿著感慨,但至少將小孟拖出戰場了。
「多說無益,趕緊把公文發出去吧,有一紙公文當靠山,我們比較好退件。」雖然也有可能被上頭打馬虎啦……這件問題太多了,圍牆高度反而不是重點。
小孟點頭,鎮定的繼續打公文。
辛苦她了。希望她繼續撐下去,成為我們的優秀人才。
而我也會繼續就我能力所及,好好協助她。
這個案件後來會如何呢?如果有有趣的發展,會再分享的。
但十之八九,最終會以「不具合理性及必要性」退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