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煙供法」相關的分享中,出現很多次「冤親債主」這個名詞。我也曾經說過:冤親債主,不一定是「靈」,我們的父母、兄弟、同事、朋友、愛人,也許就是轉世而來,有因緣的 「冤親債主」。
我們也曾在其他的分享中,看到我如此說:都是『自作自受』而已!
「冤親債主」跟「自作自受」,有什麼關係?當然有關係!想一想!想一想!
今天在釋蓮耶上師的網誌,讀到這篇有趣的文章,讓我們一起來學習:
February 18, 2011 又見218
silentkeeper - 酬業人生 | 2011-02-18 00:07:42
http://blog.yam.com/silentkeeper/article/35189959
感謝師尊的加持與教導
感謝大家的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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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星期一要回診,讓醫生檢視去年九月手術的傷口。
為了參加全體上師會議,我跟醫生延後回診時間。
原本是二月十四日星期一,就診號一號。
現在是二月十八日星期五,就診號二號。
應該要結束的,可能還沒。
二月十四日,214是出家日,也是新生日。
二月十八日,218是去年九月住院前一晚,第二次敗血症發作,從半夜一點四十四分開始發作,懺悔哭泣到了二點十八分,高燒疼痛突然停止。
當時文章寫了這次經過,一點四十四分象徵一定必死,二代表被師尊救度重生第二次,第一次是2007年5月自殺那次。十八,象徵蓮花童子。
想不到,兩次敗血症的存活機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還是被師尊留下來了。
竟然更改回診時間,又這麼巧的,居然還是二月十八日,又見218這組數字。
而且,還是二號。
「善自珍重這個身體,善自珍重傳授與你的教法,時刻不忘利益眾生。」
2007年五月被師尊救回來後,他在禪定中的囑咐。
同年十一月,金極雷藏寺請師尊吃飯時,他親口在大眾前面說這三句交代。
我喜歡跟大家分享這兩次死裡逃生的故事,因為,自己總是不敢忘記其中因緣,更不願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酬業,以後大家都要重受類似苦痛。
前幾天國外的蓮貴法師與同門來訪,我便告訴大家這次酬業的心得:「千萬不可再對任何眾生有絲毫的驕慢,絕對不可以。」
因為,這一刀之厄,都是過去累生累世的自己所造成。
不希望未來還會如此。
更不希望大家可能如此。
只要有一個人能從蓮耶這兩次故事中有所體悟,並且發願不要犯下和我一樣的過失,相信公開自己的故事與經歷,就算再怎麼見不得人的不名譽醜事,也是一種教化。
師母跟我說,很好的緣起,沒有過失。
她還說,這是師尊說的。
國際書展那天下午,我便不厭其煩的再次跟大家講了自己的經歷,還有心得。
一切還是自作自受。
自己才是最大的冤親債主。
都是自己害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