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
我們選擇不說真話?
犯了錯,難以被外人饒恕,選擇不承認
法律上有一種保持緘默的權利主張
你可以不說真話,保持沈默。
偏偏
面對外人的質疑
我們的沈默會讓人以為是不言而明
所以開始捏造一個自以為合情合理的說法
謊言,就開始無限循環的展開了.......
芭蕾舞明星為掩蓋當年因腳傷而無法做出高階動作,
編舞者巧妙的改掉這些動作,方能完成曲碼封后乙事,
對於知情者的勒索,殺無赦。
洋次生氣妻子把兒子丟在停車場車裡自行尋樂導致兒子脫水熱衰竭而亡,
扼住脖子讓其斃命。
單親媽媽與男友共樂,獨生女自認失去母親完整的陪伴而心生怨恨,
以童軍繩趁其熟睡勒死媽媽男友。
不一樣的情節,面對偵察時,
從第一句的不在場證明開始,無止盡的謊言陸續登場...........
真相與謊言在整件事情裡交手
有時候說謊是可以行得通的
我們想著
只要再說一次謊,就能掩蓋過去所犯下的錯誤
殊不知
這個謊,需要用盡更多的力氣
當耗盡精力後,鬆口承認真相
那一刻
才會發現,一直以來,因為說謊,我們焦慮不已
坐立難安,手腳冰冷,食不下嚥,寢寐不安
但寧可如此
也要撐到最後一刻
因為真相
太過殘酷太過刺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