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克里斯多夫諾蘭執導的《奧本海默》,是一部長達三小時的大電影,它由諾蘭改編自傳記《美國普羅米修斯》,現在這本大書已經在台灣以《奧本海默》之名出版。但看看電影版本的三小時長度,再看看傳記《奧本海默》超過 1,100 頁的超大份量(分成兩本出版),你會發現,諾蘭其實已經很努力了,儘管最後拍出來的作品長度,仍然讓某些觀眾質疑要不要包尿布進場,但是,他已經盡量濃縮了原著的份量。
不過,現在原著與電影都在台灣上市了,我們剛好可以來做個比較:諾蘭到底割愛了哪些原著內容?而原著又能提供多少讓我們更了解這部電影的線索呢?
比較之前,我要先做個註明:諾蘭確實砍掉了原著很多部份,雖然原著描寫了奧本海默本人的六十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