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結構
根據2022年統計,菲律賓目前發電來源主要仰賴化石燃料,佔比70%,其中燃煤發電約60%;而再生能源發電佔比約22%,其中以地熱(約9%)和水力(約9%)為主,生質能發電佔比1.2%、太陽光電1.6%,風力則約0.9%。
再生能源推動
為促進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菲律賓政府自1970年代起進行了一系列相關立法:1978年的地熱法、1991年的小型水電法、1997年的海洋能、太陽能與風力法、2001年的電力發展產業改革法案、2003年的再生能源政策架構、2006年的生質柴油法,以及2008年修訂的「再生能源法(Renewable Energy Act of 2008)」,以諸多獎勵措施加速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其中又以水力、地熱與生質能作為優先發展項目。
2008年修訂再生能源法中,鼓勵綠能發展的政策工具包含:12年期至20年期的躉購費率(Feed-in Tariff, FiT)收購以及發、配電公司購買再生能源的比例配額(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 RPS)。菲國自2012年起躉購費率開始實施,來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也促進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的進展。2017年政府提出2030年RPS 35%的目標,並設置兩年緩衝期,發、配電公司自2020年起適用一年提升1%綠電的要求。
躉購費率制定由能源監管委員會(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ERC)主責,當政府設定的設置目標量達標時,屆時商轉的案場將不再享有躉購費率;此外,委員會也有權依據達標情況、設置成本的漲降來調整費率。
再生能源目標
2011年,政府提出國家再生能源計畫(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Program, NREP 2011-2030),設立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15GW、發電佔比達35%目標,是2010年裝置量的三倍;其中以水力、地熱為主。生質能目標新增277MW,太陽光電新增284MW、風力發電新增併網容量2.4GW。
2017-2040年的再生能源路徑(Renewable Energy Roadmap 2017-2040)中,則進一步提出至204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到至少20GW目標。2020-2040年的能源計畫(Philippine Energy Plan 2020-2040)擘劃了國家整體能源規劃,其中設定再生能源目標: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35%、2040年達50%。
陸域風電
2005年始有風力發電設備併網,第一座陸域風場Bangui Bay風場,裝置容量25MW。受躉購費率的支持,在2012年後促進風力發電加速發展,到2014年起併網容量開始成長,從原先的33MW擴張到283MW。
目前菲律賓商轉中的風力發電場皆為陸域風電,至2022年,全國風電設置量427MW。
風場主要在呂宋島的北伊羅戈省(Ilocos Norte Province),像是首座風場Bangui Bay風場(51MW)、Burgos(150MW)、Caparispisan(81MW)風場。其次在西維薩亞斯區也有二座風場,為San Lorenzo(54MW)和Nabas(36MW)。此外還有位於黎剎省的Pililla(54MW)風場。
目前國內還有數座風場正在興建中。小馬可仕總統今年5月19日出席北伊羅戈省Pagudpud風場第一階段(80MW)的啟用典禮;至2025年全數完工,總裝置容量160MW將會是菲國最大陸域風場。
PS. 圖片上藍底案場的裝置容量總和等於2022年官方公布的427MW。筆者預設2019年運轉、來自Puerto Galera 風場16MW並未被計算在內,原因可能是該風場僅部分完工。若有相關資訊的讀者也歡迎指正分享。
參考資料:
Department of Energy, 2022 Power Statistics
Department of Energy,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Program
Department of Energy, Philippine Energy Plan 2020-2040
Department of Energy, Renewable Energy Roadmap 2017-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