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政府一再勸導勿酒駕。農曆新年將至尾牙聚餐團圓飯喝酒機會增多,眾多守法人知道飲酒不騎車開車(含腳踏車及任何使用動力車輛)瞭解聚餐喝酒找代駕、無喝酒親友代騎乘、坐計程車等方式。但許多人輕忽宿醉重大問題,以為是昨晚喝酒睡個覺,早上清醒應該酒退了;殊不知有宿醉情形開車或騎車上路。
因為節日喜慶而多喝兩杯酒、飲用時間過晚未有充足休息;由其爛醉睡覺易醒無足夠睡眠以致殘留酒精在體內形成宿醉,而使用動力車輛酒測超標也是酒駕行為。
之前一位同事與我一樣是民國55年次他全身病痛,每晚睡不著除了服用安眠藥外另外飲用58度高粱酒;獨自喝到淩晨睡覺中途醒來再喝,以致早上上工前酒氣沖天,也被抓到幾次酒駕(都拒測)上演天天宿醉家人不諒解依然罰不怕;有位滴酒不沾同事說我們兩個同樣晚上喝高粱酒,早上他濃濃酒味我都無酒味,工地使用簡易酒測器我呈現無喝酒他則相反,因為我晚上只小酌幾杯高粱酒加水另外晚上最晚8點睡覺早上5點左右起床,偶爾跟同事聚餐喝酒也點到為止不喝醉,一樣作息時間休息故隔天酒精濃度為零不宿醉精神奕奕,除了高血壓以藥物控制其他健檢良好。
另一前同事年齡大我兩歲,亦是鄰居他生前患有肝癌一樣愛貪杯早上常聞到濃厚酒味;醫師警告切勿飲酒,可能覺得來日不多及不喝酒難眠等理由常喝到爛醉、宿醉導致病發死在馬桶上因獨居過幾日才被發現。
俗語說「小酌怡情」如不喝酒是最好的選擇如今抓酒駕甚嚴,超過法定標準甚高還被視為犯罪移送法辦留下前科進監獄,並且害人害己得不償失飲酒勿過量過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