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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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忍!法律其實站在你這邊 💪 職場霸凌不只是不舒服,更可能已經侵犯到你的身心安全。 勞動法規明確要求:雇主有義務保護員工不受身體與精神侵害! 🔹第一步:先向雇主「正式申訴」 依《職安法》規定,雇主必須: ✔ 預防職場霸凌 ✔ 設立申訴或通報管道 ✔ 建立調查與處理機制 📌
黎星羽-avatar-img
2025/11/23
這篇讓我停下來想了一下,很有力量。🌙
2025年桃園校車衝突事件引發關於言語挑釁與人格權的爭議。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大法官明確指出「公然侮辱」需具故意性、超越合理忍受範圍,且無正面社會價值。本篇從民法第18條人格權保護出發,解析學生言詞是否構成侵權與侮辱罪的界線,平衡言論自由與人格尊嚴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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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笨蛋」可能面臨的罰金,會根據具體案情由法官裁定,但根據過去的判例,罰金大約在 $3,000 至$5,000 元 之間。 最終刑度會考量犯案動機、情節、次數以及對被害人的傷害程度等因素,並依照《刑法第309條》規定,最高可能被判處拘役或最高罰金$9,000 元。 很久很久,自從上一次在新聞
宇牛-avatar-img
2025/10/25
看得出來「你很火」
beau-avatar-img
發文者
2025/10/27
宇牛 火啊,他憑什麼?罵人笨蛋很優秀嗎?罵人笨蛋來掩飾自己的蠢嗎?
暑假好忙,有點追不上新聞,不過還是想提一下某位長輩女性在路邊突然暴衝攻擊賴庭荷遭到受害者由律師陪同律師陪同提告傷害、強制、公然侮辱及違反選罷法,的這件事。 這件事看起來似乎和一個專門在講親職教養的粉專無關,但我個人覺得非常有關係。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好一陣子前,網路上有一篇文章提及一位小孩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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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說第一次看到這樣的觀念,確實有點顛覆我原本的認知「找可以照顧自己的大人比較實在」 但很多去少觀所的孩子,回到現在大家最常說的原生家庭有狀況是主因(?)確實這些孩子是有做了甚麼但有沒有可能因為沒有可以保護他/她們的大人,所以只能靠自己的拳頭呢? P.S 剛好我也是有著多年做青少年工作經驗,純粹提供個人觀點,交流分享而已,打擾了。
布魯斯的運動心理世界 我很喜歡交流耶~不要覺得打擾啦~~ 高風險家庭的孩子人生不會只有家長,學校老師、阿姨、常常去的早餐點阿姨,有沒有誰,可以是他稍微能多說出一點的人?我覺得人生的貴人很有可能不是親生父母的孩子真的是存在的,我還有遇過把孩子自己打工的收入都拿去買毒品親生家長,讓我們不得不出動各種資源保護小孩不受法定監護人干擾......但這個青少年孩子至少哭著來找我說他遇到這種事,那我就是可以保護他的大人了! . 我自詡成為跟每個有緣分的孩子,不論深淺,都能夠讓他們相信,我對他們是友善的,至於我自己的孩子,當然更是要做到這點,我保護你!不然我一直說我有唸完安全依附關係,是把學費繳完、熬夜熬完,然後知識都丟還給教授了嗎?我沒有!我謹遵教誨的實踐著!真的! .
如果要告網路的公然侮辱,這樣告! 網路上,如果你被公然侮辱,不知道要怎麼告,這樣告應該最好 一 事發半年內才能告,超過半年不能告 二 要帶自己的身分證,把網路上遭遇公然侮辱的內容,截圖,列印出來。(作為重要的呈告證據) 三 避免去警察局告,因為警察他們並不一定瞭解法律,甚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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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一句「幹」或「北七」都有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引發社會對言論自由與人格尊嚴界線的激烈討論。憲法法庭針對該罪進行審查,雖未直接宣告違憲,但要求實務上以更細緻的個案檢驗標準處理。學界則對「罵人價目表」、司法資源浪費、性別不平等等現象提出批判。公然侮辱罪是否該除罪化,仍是臺灣民主社會的重要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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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啟事:本文內容之人、事、時、地、物皆和「現實地球世界」無關。文章內容可能涉及性、犯罪、暴力、爭議性議題。 令人想像不到的事件,或許你我周遭正在發生,因此吾人不可不慎,必須時時心存警惕。 每一則事件,背後皆有一個發人省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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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 涔-avatar-img
2025/05/01
只能說🤣還是關起門.吵會更好.
創文者雪源-avatar-img
發文者
2025/05/01
津涔 沒錯....最後弄到兩敗俱傷,眾人皆知 🤭
「哈哈,還真像一條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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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泡水-avatar-img
2025/03/10
上一集我就在猜,鏡鴉小姐可能就是之前那位大小姐。
彭建新-avatar-img
發文者
2025/03/16
氣泡水 你好會看!!本人感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