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幽默感,似乎不是你一句話可以否定的。
不曉得你明不明白「歌曲本身就是一種傳達工具」,歌手創作有他的傳達目的,而別人使用起來卻不一定是一樣的。如果有過陰影的人聽這首歌,我相信想法一定跟你不一樣。我寫這篇不是來應付你這種爲了罵人的帳號,而是為了給願意討論脈絡的人,不是只是單純的屁話什麼寬鬆的世界,我倒是覺得世界已經夠寬鬆了,對那些性犯罪者,和老愛在職場性騷擾員工,或是老愛講一些只有自己覺得好笑的話,卻要別人陪笑的人。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認同,可以自己寫一篇有理有據的文章,大可不必在這邊人少的地方無理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