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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近期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審查過程中在野黨為了阻擋審查,以潑水、掀桌、搶麥克風或是喧鬧等方式阻攔,電視新聞不停放送,議事進度全面停擺,民脂民膏也一點一滴地浪費。
國家發展委員會的網站,公布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本,從核定本的內容中可以發現,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未來預估增加的就業人口,將會落在4到5萬人之間,對於一個總額上千億的計畫而言,它所產生的工作機會實在是過於低落。尤其,細看個別項目可以看出,它所產生的工作機會實在是不成比例,筆者不得不說,效果真是太過於微乎其微。
2009年馬英九總統執政時期,任期內推出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方案,剛好可以於現在做一比較。當時預算規模達到5千億元的計畫方案,預估可以增加18到22萬的就業人口,兩相比較之下,筆者實在懷疑是前瞻計畫的成效不彰,還是我們的預算編列完全沒有花在刀口上?
當然,這樣的比較僅止於兩項計畫的預期成果上。計畫成效的優劣從來都不該比較要投入多少預算,或是能增加多少就業人口,也不在要蓋多少建設上面。最重要的還是需要考量計畫的目標,衡量後是否確實符合公共利益,並依照正當且嚴謹的行政程序下去執行、擬定,且在程序中積極使社會大眾有多元管道參與。再者,嚴格掌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不過分舉債或造成財務負擔,且廣為讓社會大眾有清楚明瞭的認知,才能讓社會大眾知道確實有實施的必要性。
尤其,筆者擔心目前以先射箭再畫靶的方式執行,未來如果出現財務缺口將會是影響民生很大的問題。尤其現在在條例的規定當中,其實已經刻意規避了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的限制,若是再過度高估未來土地開發或是交通運量的利益,地方縣市也對於財務自償性過於樂觀,未來在債務的清償上面將會非常困難,也會阻礙其他具有立即性、緊急性的公共預算支出。
筆者甚至擔憂,未來會導致地方縣市政府被迫以大量土地徵收的方式,去試圖補償自有的財務缺口,舉辦大型的土地開發或是藉由大規模的開發使用,讓縣市政府的債務款項獲得舒緩,徵收產生的大量迫遷將會使得大量的人民流離失所,若是為了前瞻計畫犧牲人民的基本權益,相信那將是未來不樂於見到的現象。
政府願意研擬計畫提升我國相關硬體設施,筆者認為立意良善,但依目前狀況而言顯然思慮欠周,現在提出的具體目標,還需要相關主管機關在未來有更細膩的細節研擬,與計畫之間相互輔助,才能實現當初所預期的理想藍圖。
原文刊登自蘋果即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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