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承認同志結婚的權利,這個趨勢證明了同志平權逐漸得到文明社會的接受和認可,也說明了同志平權的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今天,台灣的立法機構終於也開始正式討論和審議同志平權的問題,這代表台灣在保障人權和文明發展方面的進步,是應當鼓勵和支持的。
但是,部分極端的宗教團體卻跳出來百般反對,這不僅有礙社會的進步、公然對同志族群進行歧視,違反了「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而且到最後,也會害到自己的信仰和所屬的宗教。沒有了愛,不講理的宗教信仰只能使習慣生活在人權理念中的年輕時代選擇遠離,這樣的宗教必將逐漸萎縮。
2013年以色列特拉維夫的同志大遊行。Photo source : wikimedia
我們當然知道,並非所有的宗教信徒都站在反人權的立場上,在我認識的信仰基督教的朋友中,絕大多數是支持同志婚姻,或者至少是不會公開持反對立場的——後者,就是真正的尊重。但是,少數極端派別的宗教人士的極端行為,例如完全蠻不講理的詆毀言論、毫無邏輯的混亂思維、對社會進行恐嚇等等,被大家看在眼裡,還是會嚴重影響到宗教本身的形象的。
例如,某宗教團體花費1500萬元的巨資,連續兩天在台灣四大報上刊登廣告,表達的並不是勸人行善的理念,卻是反對另一類人群的基本權利。這樣的行徑不能不令人質疑:教會的錢來自教友的捐贈,而教友會同意教會高層這樣濫用他們的愛心嗎?這麼龐大的資金,不去用在顯示愛的理念的地方,卻用來表達歧視和仇恨的自私的理念——這樣的宗教,真的站在正義的一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