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需要什麼樣的大學?這也是大學的社會定位的問題。在西方教育體系框架下,通識教育之所以特別重要,就是與大學的社會定位有關。這個定位就是:以通識教育培養優秀公民,以優秀公民促進民主社會。表面上看,這似乎有「教育為政治服務」的嫌疑,其實不然。因為民主不僅是一種政治制度,更是一種價值觀;而大學的社會功能之一,或者說我們需要的大學,就是能夠為社會守護基本、正確價值觀的地方。
但對於一個社會來說,更重要的是:正確的價值觀要怎樣形成?這就涉及到教育最基本的部分:方法論。
一個社會所需要的大學,應當是能夠提供社會進步所需要的「方法」的地方。胡適曾經強調,「五四運動」所主張的「民主與科學」中的科學,並不是指「自然科學」,而是「科學精神」。這樣的「科學精神」其實就是一種方法論,教我們如何用一種理性的、實證的、符合邏輯的態度,去看待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這就是大學作為教育機構,能夠為社會提供最基礎的進步動力。
還是以哈佛為例。我在學校就讀的時期,在我的導師,也就是當時擔任哈佛大學文理學院院長的威廉柯比(William Kirby)教授的主導下,哈佛大學的本科教育課程設計做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為人稱道的,是一種「基於活動的學習」(Activity-based Learning)的教學方法的引入,其實就是把課外活動與課程整合在一起。過去,我們理解的教育,就是老師在教室上課,學生在底下聽或討論;現在的哈佛本科教育主張走出校園,在接觸社會中進行課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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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遜教授更進一步建議,未來最好的教學方法,不是基於學科,而是基於問題。一上來就拋出不僅對學生個人切身相關,而且對人類社會發展也意義重大的問題;比如生命是什麼,然後引導學生從各個不同的學科去理解、嘗試回答這樣的問題。我相信,方法是理解的根本,大學能夠為社會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嘗試提供各種不同的方法,讓社會去運用,以面對新的變化和未來可能發展的趨勢。這,才是我們需要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