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遭逮捕入獄,緬甸新聞自由蕩然無存

2018/09/0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路透社」的兩名緬甸籍記者去年12月12日遭逮捕後被當局以1923年殖民時期的官方機密法起訴,期間經過多次審訊,法庭終於在9月3日將他們判處7年監禁。這個判決立即引起國際社會以及緬甸內部媒體撻伐,咸認為該項判決已經危害到緬甸的新聞自由。
今年31歲的瓦隆(Wa Lone)與27歲的覺梭歐(Kyaw Soe Oo)兩名被告在審訊期間指稱,他們去年9月到緬甸西部若開邦一個村子採訪有關十名羅興亞人被秘密殺害的事件,同年12月12日警方突然邀請他們到仰光郊區共進晚餐。當時兩名警官將一疊文件交給了他們,他們帶著這些東西離開餐館時立即被逮捕。據報導,那疊文件包括兩份軍事報告和一張若開邦的地圖,因此他們提出的抗辯強調是遭警方構陷入罪。
圖片來源:網路
不過,緬甸法庭當天所宣布的判決理由,跟前述文件並無關係,而是指稱緬甸中央調查局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了兩樣極機密資料,分別是教宗方濟各訪緬的行程表、安全維護配置圖,以及副總統敏瑞(Myint Swe)去年8月造訪若開邦的行程表,同時也有反叛組織若開軍(Arakan Army)一名高級官員的聯絡電話。另外,最後的判決引用的亦非官方機密法,而是指稱嫌犯違反了新聞媒體法及新聞行為準則。
不過就時間序來說,兩名記者是在做了前述十名羅興亞人被殺害的新聞後被捕,甚至於緬甸軍方也因為該篇報導承認確實犯了錯誤並懲處了7名涉案軍人。一名警員也曾經作證,他是奉命設陷逮捕瓦隆及覺梭歐。這名警員隨後也受到懲處。
因此有理由相信,緬甸當局可能是在外界極大的壓力下,才改變了原來的計畫,用新的理由及法條將兩人定罪、判刑。
不管怎麼說,兩名記者遭判刑,都標誌著緬甸的新聞自由並未因軍政府結束而得到改善,反而大步倒退。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就是,兩名記者被逮捕之後,翁山蘇姬所領導的政府也像面對羅興亞人的問題一樣不置一詞,似乎也顯示出緬甸文人政府對隱身在後的軍方確實有所忌憚。
緬甸的九個新聞記者組織發表了聯合聲明,除了聲援兩名遭判刑的記者之外,也指出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政府兩年前上台後,已經發生了一系列對記者個人及組織的法律訴訟事件,使得緬甸的新聞自由日走下坡。
目前,西方的主要國家都紛紛指責緬甸法庭的前述判決,但看起來,緬甸政府退縮的可能性並不高。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梁東屏
梁東屏
1989 – 1998 年擔任中國時報紐約新聞中心記者、主任。1998 – 2012 年擔任中國時報駐東南亞特派員,2012 年起為亞洲週刊撰稿至今。2002 年隻身前往阿富汗採訪,獲得當年第 17 屆吳舜文新聞獎採訪報導最優獎。著有「一個人@東南亞」、「閒走@東南亞」、「說三到四@東南亞」、「搖滾—狂飆的年代」、「爛人情歌」等著作。 曾在曼谷、美國、新加坡、台灣等地長期生活,跨文化背景練就一身專業的國際新聞工作能力,也累積了深厚的歷練與滄桑。在 SOS 平台上透過群眾募資的方式,我將從資深新聞從業人員的角度、旅人的觀點,深入書寫更多與東南亞文化相關的報導與內容。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