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的兩名緬甸籍記者去年12月12日遭逮捕後被當局以1923年殖民時期的官方機密法起訴,期間經過多次審訊,法庭終於在9月3日將他們判處7年監禁。這個判決立即引起國際社會以及緬甸內部媒體撻伐,咸認為該項判決已經危害到緬甸的新聞自由。
今年31歲的瓦隆(Wa Lone)與27歲的覺梭歐(Kyaw Soe Oo)兩名被告在審訊期間指稱,他們去年9月到緬甸西部若開邦一個村子採訪有關十名羅興亞人被秘密殺害的事件,同年12月12日警方突然邀請他們到仰光郊區共進晚餐。當時兩名警官將一疊文件交給了他們,他們帶著這些東西離開餐館時立即被逮捕。據報導,那疊文件包括兩份軍事報告和一張若開邦的地圖,因此他們提出的抗辯強調是遭警方構陷入罪。
不過,緬甸法庭當天所宣布的判決理由,跟前述文件並無關係,而是指稱緬甸中央調查局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了兩樣極機密資料,分別是教宗
方濟各訪緬的行程表、安全維護配置圖,以及
副總統敏瑞(Myint Swe)去年8月造訪若開邦的行程表,同時也有反叛組織
若開軍(Arakan Army)一名高級官員的聯絡電話。另外,最後的判決引用的亦非官方機密法,而是指稱嫌犯違反了新聞媒體法及新聞行為準則。
不過就時間序來說,兩名記者是在做了前述十名羅興亞人被殺害的新聞後被捕,甚至於緬甸軍方也因為該篇報導承認確實犯了錯誤並懲處了7名涉案軍人。一名警員也曾經作證,他是奉命設陷逮捕瓦隆及覺梭歐。這名警員隨後也受到懲處。
因此有理由相信,緬甸當局可能是在外界極大的壓力下,才改變了原來的計畫,用新的理由及法條將兩人定罪、判刑。
不管怎麼說,兩名記者遭判刑,都標誌著緬甸的新聞自由並未因軍政府結束而得到改善,反而大步倒退。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就是,兩名記者被逮捕之後,翁山蘇姬所領導的政府也像面對羅興亞人的問題一樣不置一詞,似乎也顯示出緬甸文人政府對隱身在後的軍方確實有所忌憚。
緬甸的九個新聞記者組織發表了聯合聲明,除了聲援兩名遭判刑的記者之外,也指出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政府兩年前上台後,已經發生了一系列對記者個人及組織的法律訴訟事件,使得緬甸的新聞自由日走下坡。
目前,西方的主要國家都紛紛指責緬甸法庭的前述判決,但看起來,緬甸政府退縮的可能性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