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個不想給某些人知道的事情,有可能是不想給長輩知道,也有可能是不想給同事知道,而你跟最親密、信任的朋友或伴侶說,而他卻”不小心說溜了嘴”……
出賣方可能覺得「說溜嘴」這件事只是「小事」,或是可能覺得「說溜出去的事情」只是「小事」,但不論是哪種,這種自以為、不當一回事的態度才是引爆點。
所以來談談「說溜出去的事情」,到底是不是「小事」?
你認為的小事,可能是別人的大事
其實今天若只是小事情倒也還好(如果是小事情其實也就不用隱瞞),但通常”小事情”只是對方覺得,因為非當事人他可能無法感同身受;但今天如果是”大事情”呢?講大事情可能有點抽象,具體一點的例子例如性向、重大疾病等等,這些事情給別人知道通常都會帶給自己不少的麻煩,諸如事後的良性勸導、窮追緊迫的逼問等等,這也是為什麼當事人不想讓某些人知道的原因。
大家都有跟誰說的權力,自然也有不跟誰說的選擇,在授予「祕密的知曉權」之後當然也會「規範這個祕密的知曉權不能給誰」,這個應該不難明白,而且秘密通常也不會跟隨便一個人說,你對被託付秘密的人有一定程度的信任。
接著來談「說溜嘴」這個行為,是不是「小事」?
引爆點:我信任你,你卻不當一回事
信任就像信用卡一樣是有額度、分數的,今天你託付秘密給信任名單中的人,自然是認為對方不會隨意擴散,為了保險起見也會特別囑咐不能告訴誰,一旦有了這份期許,而對方未做到,信任值就會降低,信任值降低對男女關係、家人關係等親密關係傷害很大,而且往往需要透過更多的時間與作為才能補回。簡而言之,出賣者辜負了託付者的這份信任,更誇張一點的說法是「出賣者背叛了託付者的信任」。但其實只要闖禍後態度誠懇、道歉、賠罪、協助善後,多多少少能補救一些。所以最大的問題在於前述所提到的自以為、不當一回事的態度,才是關係裂痕的源頭。
最後一點,即使出賣者真的認為這個祕密根本沒有隱瞞的必要而不小心說溜了嘴,也請承認「自己的粗心導致對方不愉快」這個事實可能已經對關係造成影響,因為「託付秘密」及「不想讓某些人知道」這兩件事並不會讓關係破裂。
要是真的不小心……
各位守密人若本身是神經大剌剌、坦蕩蕩的漢子肯定覺得相當不自在,常常一個不小心就誤觸地雷的話,或許「一開始就不知道秘密」是最好的辦法,若情非得已不小心知道了,又兩光的說溜嘴,就按照上述補救行為:態度誠懇、道歉、賠罪、協助善後,敢作要敢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