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嚴選
為什麼不應該買Supreme

2018/09/13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Supreme 無論在知名度抑或市值方面,大概都是現時排名第一的潮牌(會被off-white取代嗎?暫時應該不會),但也正是時候來談一談為什麼我們不應該買Supreme。

▍「致敬」Barbara Kruger

第一個,也是最重要和最應該知道的問題,就是Supreme這個品牌舉世知名的商標兼品牌核心價值Box Logo(a.k.a Bogo),其實源自於藝術家Barbara Kruger的作品。
Untitled (I shop therefore I am),1987
以「I shop therefore I am 」、「Money can buy you love」等作品為人知名的Barbara Kruger,是一位貫徹始終反對消費主義的後現代藝術家,其作品擅長運用紅底白字標語配上震撼性圖片來刺激觀賞者 — — 沒錯,就是紅底白字,而且還是Futura 字型。也就是說,和Supreme 一模一樣。
當然,Supreme支持者一定會說,那不是抄襲,而是致敬好不好!Supreme 創辦人James Jebbia早就承認了,你不要在這裡發現新大陸好嗎。

▍致敬只是說得好聽的抄襲

好了,首先致敬和抄襲的差異何在,的確是個大哉問。現時,彷彿加上致敬這兩個字,就甚麼都可以做。問題是,當你使用一模一樣的字型、配色,你還能說是致敬的話,那真的不知道甚麼才算是抄襲。真想說,發明致敬這個字的現代用法的人實在太天才了吧。
再說,給你退一萬步,真的是致敬好了,一個依賴消費主義起家的街頭/滑板潮流品牌,為什麼會致敬一位反對消費主義的藝術家的作品。假如Barbara Kruger的「I shop therefore I am 」(我買故我在)真的啟發了身體力行實踐這句說話的Supreme的話,那不是極端諷刺嗎?
Untitled (Money can buy you love),1985

▍致敬別人卻不容許別人致敬自己

Okay,就當Supreme真是完美地致敬了Barbara Kruger,那麼Supreme對於其他品牌向它「致敬」的強硬態度,就顯得五十步笑一百步了。
曾經有段時間,一些小型街牌為了快速上位,都會模仿Supreme的風格出產品,本來在街牌世界,這種互相致敬的做法是無傷大雅的,反正Supreme本身的成名法門之一,就是惡搞如Calvin Klein之類的大品牌從而獲得知名度;現時當紅、人稱「中指貓」的RIPNDIP,也曾多次在Supreme店鋪旁邊開設Pop Up Store來刷知名度。
RIPNDIP總是選在Supreme旁邊開店
面對其他品牌對自己的致敬,Supreme卻決定不斷採取法律行動,例如於2013年控告街牌Married to the Mob,指出後者的「Supreme Bitch」系列抄襲了Supreme 的Bogo,要求索償1000萬美金。
Supreme這種不「Lit」的做法,自然引來街頭藝術界激烈反對。
早於2011年,Kidult就在太歲頭上動土,直接在Supreme門市塗鴉
例如,向來反對Supreme的紐約塗鴉藝術家Kidult就將Sue混入Supreme 的Bogo之中,變成「Suepreme」:
「Sue」preme
紐約的潮流媒體「ANIMAL」亦隨即推出了將Supreme當中的pre刪除的「Su me」Tee,呼籲Supreme即管告_我好了。
不過,後來這個「Su me」設計被人拿來不斷抄襲,最終變了公廁(美其名為遍地開花),在大街小巷的能見度不下於Supreme本尊,那又是後話。
Barbara Kruger本人當然也有出面回應,她公開批評Supreme為「A Ridiculous Clusterf**k of Totally Uncool Jokers」,亦提到她的作品本身就是為了指控那些悲慘而又愚蠢的鬧劇(Sadly foolish farce)。
結果,Barbara Kruger作品卻無耐地啟發了Supreme這個街頭潮流巨獸,大概Barbara Kruger也只能哭笑不得地面對。
順帶一提,Supreme針對Married to the Mob的訴訟最後以和解收場。想必Supreme還是清楚知道,它在「致敬」這一方面是沒有甚麼道德高地可言的。

▍聯乘就是你出雞,我出鼓油,結果不知道自己吃了甚麼

第二個問題,那就是Supreme過於依賴聯乘(Crossover)。當然,這也是當代潮流界的共業,沒有誰比誰高尚。
聯乘的本意當然是好的,就是希望集合各有長處的設計師一同擦出新火花,因此造鞋的Dr Martens能和Bape合作推出外套,沒有皮鞋工廠的Bape也可以出迷彩皮鞋 — — 聯乘的本質,就是我們家工廠沒有的東西,靠你家的工廠生產,再印上我的Logo。傳統品牌或是生產方向單一的品牌,很自然會肯做這樣的事情,畢竟方便又能保證銷量。
但慢慢地,聯乘就變成了互印Logo的無聊遊戲:生產一款普通至極的產品,再印上不同的Logo,就當成為一回事。當中根本難說有甚麼設計可言,例如說Supreme與BACtrack Go合作的酒精測試器,或是近期大紅大紫的Rimora和Louis Vuitton合作產品。
作為街牌,Supreme比較值得欣賞的產品反而是那些被評為「不懂欣賞」的小物,例如磚頭、撬棍、球棒之類,因為這些都是街頭打鬥用得著的武器,充滿「Gansta」感覺。
撬棍,由街頭混戰到爆竊都用得着(不要真的拿來用)
他們家出產的Cap 帽,上面都有一個附有拉鏈的小口袋,其實是用來裝大麻的 — — 無論這個口袋對你有沒有實際用途,這都是符合品牌性格的有趣街頭設計。
被不少忽視,用來裝大麻的暗袋(温馨提示:大麻在香港和台灣仍然是犯法的)。
最有趣而又最Gangsta的產品要數Money Gun了。
不斷依靠聯乘來炒作,自然不能誕生出甚麼創新的東西。
酒精測試器還算是像樣,畢竟還帶點Gangsta感覺,但行李箱和LV,就不知道算甚麼了。Supreme近期甚至想與Birkenstock合作——Birkenstock拖鞋和Supreme有甚麼關係呢?還好Birkenstock首席執行官 Oliver Reichert一口拒絕了Supreme的提議。
他批評指,這類的聯乘合作就如同賣淫一樣,也對Birkenstock 沒有任何好處。但其實Birkenstock曾與其他品牌如Colette和Rick Owens合作,可見Birkenstock並非拒絕聯乘這件事,而只是拒絕與Supreme聯乘而已(順帶一提,Vetements 亦曾與Birkenstock商討合作並被拒絕,原因可想而知)。
明顯地,Supreme抄作至上、忽略設計的作風不被作風踏實的Birkenstock認同。

▍被太多人著柒了

這大概是supreme的非戰之罪。
只能說是人怕出名豬怕肥,一個有名氣得過份的街牌,慢慢就會變成某些有錢群體的制服。始終對budget豐富但又對潮流認識不深的人而言,Supreme就是不敗的入門品牌。
1994年的Supreme,和它在紐約那間點著線香的原袓滑板店,絕對是型L到爆炸的,假如住在香港的你在1998年能弄件Supreme到手,當然是型絕油尖旺。但Come on James Jebbia,現在是2018年了,當你在旺角尖沙咀走一轉見到十間八間潮店都在賣Supreme,走在街上一個招牌跌下來也壓死幾位Supreme潮人(你還要難以分辨哪一件才是真的),潮牌賴以維生的稀有性早已盪然無存。你不是還在對Supreme趨之若鶩吧?
_______
穿潮牌當然沒有問題,但也要穿得有想法,人買你又買的話,就只是跟風而已。潮牌選擇何其多,在今時今日自然有更多更具創意的選擇,不必局限在Supreme;當然,被人批評兩句就動搖的話又不行,看完這篇文章後仍然對Supreme喜歡得不行的話,那就儘管去吧,係愛啊哈利。有時候,真愛是不能用理性解釋的。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REFRACT
REFRACT
成立於2017年8月,REFRACT定位為連結亞洲Creative Class的網上文化品牌,內容涵蓋消費科技、舊物文化、視聽娛樂、跨媒體藝術、時裝品牌故事等範疇。團隊慣以文字、平面設計和影像表達想法,期望從我們在日常生活觀察的細節中,為文化愛好者開啟另類視界。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