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嚴選
觀賞者或被觀賞者間的選擇與界線

2018/09/19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Go Go Lamigo~」、「三振他呀三振他~」、「防守~」…這些簡單舉例的加油口號,對於生活在台灣的運動迷來說絕不陌生,尤其近年來職棒各隊都發展出許多應援曲、加油動作跟口號,希望藉由這些現場才能感受到的活力跟熱潮,將觀眾們從電視吸引到球場,再搭配攝影機跟大螢幕帶動,像是大家也已經非常熟悉的「Kiss Cam」(指被拍到的球迷要彼此親吻)、或是「Dance Cam」(被拍到的球迷要跳舞),帶動更多氣氛;對於到現場的大部分球迷來說,可能最有驚喜感的,就是被鏡頭捕抓到的那刻,有些球迷被鏡頭捕捉到時會相當地老練,也有些會渾然不覺地陶醉在自我,或突然「頓悟」,在在都產生另外一種樂趣,甚至還可以帶出許多有趣的小故事,最常見的像是撿到球的成年球迷、將球大方送給年幼的球迷,這樣的影片都往往能夠讓人勾起心中對於運動最原始的感動與美好。
當然,攝影師如何尋找可以引人注意的場景,有時候是著眼於事件、行為本身引人入勝,例如上面提到的小故事,或是特別用心準備標語道具、打扮的球迷,當然有時也會以外表吸睛為重點,尋找場邊一些外貌出眾的球迷,尤其以中華職棒的觀賞風氣,在攻守轉換階段時,收看轉播的觀眾,都多少在期待攝影師會幫忙尋覓到哪些場邊美麗的風景;近期最經典的案例,是在4月27日中信兄弟到桃園作客、對上桃猿Lamigo的比賽,一位Lamigo女球迷在整場比賽當中不斷地受到攝影師青睞,不僅加油、跳舞,甚至連吃便當都呈現在大螢幕上,事後有人將她出現的片段剪輯後,居然高達2分多鐘
畢竟沒有直接接觸那位女球迷,在此也不去假設她的感受如何,但設身處地,如果今天一個球迷,進場主要是為了好好地感受氣氛、在現場體會競爭的張力,也或許進場時就有預期到這畢竟是個有轉播的公共場合,稍微被拍到、鏡頭掃過個幾秒鐘也都在可以期待跟接受的範圍,但如果有可能會變得像那位女球迷一樣,換場時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躍上大螢幕、網路,被自己完全沒有想到的強度給注目,這是否有侵害到隱私權(截稿日該剪輯影片點閱次數已超過80萬)?隱私權的界定,不是那麼簡單地區分「公眾」以及「非公眾」場合,即使一個人是自願地身處在公眾的場域,但這不代表他就因此放棄了所有對於隱私權的界線,尤其是被轉播、放上網路後,結合到現在許多人都在倡議的「被遺忘權」時,就更加地需要我們去注意。
除隱私權的角度外,另外一個則是「消費者」的角度,球迷做為消費者付費進場,是不是該被賦予更多的選擇,讓球迷們能夠更自在地用自己想要的方式,不論是當個純粹的觀賞者、或是願意更多的參與?在職棒的門票「觀賽球賽注意事項」第11條雖然有載明「聯盟及其相關單位得不受地域限制、永久性且無償利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任何出現於實況直播、電視轉播、錄音廣播、攝影、錄影、錄音等重製球賽過程相關方式之持票者肖像、姓名、聲音、評論或其他相關權利,並進一步以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重製等方式,全部或一部使用該內容。」,當作是有提醒買票的球迷去預期到自己可能會出現在轉播或大螢幕上,但這樣的提醒,如同前述,不等於球迷就毫無保留地放棄。
同時站在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間互動的角度上來說,難道沒有更兩全其美的方式?例如規畫某個專屬買票球迷的程式,球迷在買到票後可以憑票上的QR Code掃入,然後透露自己在這場比賽想要體驗到的內容,例如想要多或少一點鏡頭、想要吃些什麼,一方面讓球迷有著更符合自己需求的球場體驗,一方面也可以藉此獲得球迷觀賽的感受跟期望,好做為經營改善的方向。
我們的職業運動在硬體跟氣氛、活動方面已經進步很多,讓很多的球迷想要進場,而只要再多一點點的貼心跟選擇空間讓球迷感受到,同時這些感受也能真切地回到聯盟跟球團做為參考,相信會是一個雙贏的方向。(本文同時刊登於The Affairs編集者雜誌2018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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