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辯論--辯論比賽有意義嗎?
一.
辯論比賽能否將真理愈辯愈明?答案存疑,辯論比賽的本質也好像不止於此。
我是一位失敗的前「辯員」,活躍時期是在高中,完全沒有帶領隊伍打進任何比賽的主要賽圈,但我覺得在辯論的訓練中學習到很多。之後,我基於對辯論比賽本質的質疑而離開,在大學時也沒有任何意欲延續我的「辯員」生涯。事實上,我所屬的社會崗位的論辯機會處處,我也的確在這方面展現了一定的才能,才能在選舉或之後的政治生活中有幸得到很多人的信任和支持。換句話而言,我在辯論比賽表現得差,卻在人生的賽場上,有了點微不足道的成就。
為甚麼呢?
到底辯論教會了我甚麼?到底我為何想離開辯論的比賽形式以及隱含的邏輯?我會不會再鼓勵別人加入「辯員」生涯呢?
二.
先回答最尾一條問題:去參與辯論比賽吧,直至有一天你與我一樣厭倦了某些辯論的形式,再離開探索。
也許有很多讀者都會有疑問:甚麼是辯論比賽呢?有甚麼規則呢?最主流的辯論比賽通常是將兩隊隨機分為分正/反方,就著一條經賽會研判為「具可辯性」的辯題進行討論,得分者高為勝。比賽形式多為「回答制」,兩隊分為主、一、二、結辯,各施其職,亦有互相發問或自由辯論等環節,增加交鋒機會。當然,辯論比賽的形式漸趨多元,細節亦有更多變化,例如最近有「議會式」的辯論比賽,所採納的形式便是與上述主流辯論比賽有所不同。
在大約十年前我問始成為辯論隊隊員,參與的比賽也是沿用這種最主流的辯論比賽制度。我所在的學校競爭力不高,辯論隊更是在我的那一屆草創,很多事情都是要摸著石頭過河。要說辯論比賽最深刻的回憶,當然是除了不甘的落敗,就是捱更抵夜地不停搜集資源、很有衝勁地為著一個目標、一個社會議題進發。我記得當時打過兩鐵合併,因此認識了火車和地鐵的分別(基於家住東涌,基本上沒有任何機會到新界東北)、打過隧道分流問題,首次知道香港是有三條過海隧道、收費是如此的不平衡。還接觸過很多很多的辯題,辯題也基於它的討論內容、設定(應然、利弊等)分為若干不同類型,因此可謂對一位完全不認識社會事務的我打開了一道大門,也奠基了我日後的社會參與。我們常常戲言打辯論是要下輩子做樹的(長大後發現相比起某些行業,例如法律界,我們或許做草就可以),列印一疊疊的基礎資料、更新再更新的發言稿件,常常躲在辯論室等待會jam紙的影印機印到深夜。
辯論是與時間的競賽。一份稿多是三分鐘左右,有底稿、定稿,也有脫稿,甚至有空手上陣的時間。如果用三分鐘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將論述由零開始建立,或者用簡潔的言語拓展,都是辯論訓練的重要一環。說話是一種藝術,凡是藝術,都必然有後天鍛練的成份;不單要把自己心中所想說出來,更要說得好,言簡意骸,正是辯論訓練的重點。以戰養戰,一年內有數場大型的比賽,要準備的場次就至少有上十場,更別說有些是內部的訓練賽。這種找資料、整合資料、找出主線、寫稿、即場發揮的訓練,的確為我的演說能力以及邏輯思維提升了不少。
因此,辯論對於思辯的基礎能力提升的確大有益處。然而,辯論的比賽形式亦有其侷限,這種侷限反過來會在某一個時期為自己設立障礙,反倒變成迷惑自己的一道關卡。
三.
我是在大約中六時便決定不再參與辯論。實質上的考慮是因為投入的時間太過龐大,令我無法應付學習等其他工作;更重要的是我對辯論的本質和形式產生了質疑。我必需要非常鄭重的強調,這種質疑是由我個人出發,也是專屬我的角度去看這種比賽形式,一百個辯員可以有一百種看法,這種差異只是很合理的觀點與角度問題。
由比賽的設置到辯員參與的精神狀態,這些元素都使我對於辯論失去了熱情。學習換位思考、理解不同立場的人如何替自己辯解當然是非常重要,這種思考方法直到現時也直接影響著我如何面對我的政治工作,然而這也與必須要為特別立場辯護是相異的。而我對於要在整全思考後,要我替一個我不太信納的立場辯護,我是是非常敏感,甚至乎反感。這不單指涉於政治性的題目,政策性、人生觀等題目,我也會有種不舒服的感覺。當然,一位能言善辯的辯員是很能克服這種感覺,並且能夠將不同立場的想法以及最強的辯護點如數家珍、毫無瑕疵地,以最有信服力的方式闡述出來。然而我並非一位「出色」的辯員--我比較擅張的是表達自己的看法,並以較能打動人的方式去說出我的內心想法。這顯然是我的個性使然,也是我能力不足。
辯論也會令人有種相對侵略、攻擊性的言語態度。當然,辯員也會有很多不同的風格,但辯論的基調大多都是「反駁式」的,這種交鋒也是令辯員得分和令辯論好看的要素。因此辯論或多或少都會染上一種很接近「得勢不繞人」或者侵略性的言語風格,在辯論的訓練中使這種言語風格內化成自己的思維方式,變得相對地尖銳和嗜血,有時甚至會繞過具爭辯性或者旗鼓相當的爭論點,轉而攻擊別人的弱項。這種傾向很容易使人贏了一場交,但失卻了更有意義的東西--為真正的問題謀出路,在真正重要的思考場域上開展有所進退的交鋒。
當然,以上一切只是個人觀察,也有很多辯員是「特例」,有著不同的特色。但以上都是放在我身上的經歷,也許只是因為我是一名不優秀的辯員,才不能將辯論比賽或辯論訓練去蕉存菁,長了些我不願意接納的個性。以往的我就是好辯,卻常常因為喜歡爭勝、顯出有多「口齒伶俐」,便錯失了很多有意義的討論以及在言語上容易傷害/得失別人。放在人生的大染缸上,這種尖銳的詞鋒更是危險:辯論場上是敵我決勝的零和遊戲,但在人生路途上更多是講求體諒、合作和共存,在合作時產生1+1>2的化學作用,在立場不同時仍能顯出人文修養,建立共識後處理分歧。我更認為這種近似facilitator(促導員)的skill-set更能適合現代社會的緊密合作,因此在我脫離了辯員生涯後,便很努力「抹」掉這種「辯論除」(氣質),努力將尖銳的一面放在必需見血封喉的場合,以更寬容的態度迎接人生其他的挑戰。
四.
辯論的精髓和藝術當然不能數百字就簡單概括,賽會、教練、評判的制度及角色更是難以引入討論,即使未盡理想,畢竟資源所限,不能事事盡善盡美。我遇到過好和不太好的教練,也遇過很差的評判,這些都形塑了我在辯論場上的面貌以及對這種活動的感覺。現時我也會擔任辯論比賽的評判,但似乎我經常都是minority--有次比賽試過最終得出1比6評分,我是站在1票的少數。我對辯員的詞鋒以及presentation反而是相對地不重視,更看重他們是否清楚辯論所涵蓋的範圍、是否認得己方立場的優勢,以及最重要的,是否具有勇氣地在雙方真正有機會較量的論點上爭持。我希望觀看完一場辯論比賽後是能令觀眾以及評判享受一場精彩舌戰,在觸及辯題核心時,更可有高層次的腦震盪以及有質素的探究,而非只是雙方自說自話,鬥講得流暢、漂亮,以及堅守對自己有100%優勢的論點,不願在有風險的論點上為著真正有意義的問題而辯。
辯論比賽作為一種形式當然有它的限制,但這種形式所內化了的意義以及規則所潛移物化的思維風格,則是可以由改變這種形式扭轉。比賽改革前路當然不會由我這個外人置喙,以上的個人感受亦非「客觀」的調查或研究所得。總括而言,談到辯論比賽的本質,我覺得有很多可以進步發揮的空間,但同時本身亦存在很多可以讓參與者受益的地方。
所以學校推廣辯論,或者讓辯論比賽成為文化上的傳統和優勢項目,我是絕對讚成的;但如果你與我一樣對它存疑,摸透它的對你影響後,再走自己的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