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娶到有錢人的女兒,作丈夫的就這麼過去女方的家族企業那邊上班,女方的父母也幫他們買房子,房子的名字是登記女孩的,這些都還不要緊;不過他在那裡即使是做牛做馬如果沒能做好,女方的父母仍然不敢把事業交給他,因此他在那裡連做一個男人的尊嚴也都沒有了!
這就像你去入贅一般,而入贅是無所謂的,但是,一個學識讀到那麼高的人,至少也要能有所發揮嘛!當你進去企業中接受訓練專業三年、五年之後,雖然他們把你訓練的已經很好了,歹勢!人家也不敢把事業交給你,人家甘願交給他們的女兒,即使他們的女兒什麼都不懂!雖然她是你太太,不過她就是要亂你(她老是挑你的毛病),並且她把你的錢都管得死死的,她把你控制的緊緊的讓你一點辦法也沒有。所以那個男人會不會哭死?!這也是一種精神大家暴!
那種被打來打去都還算是小事,被打就是大聲哭一哭而已,精神上的虐待才是最大的事,這種一天一天精神上的虐待,只要三年、五年人就變老了、白頭髮一大堆,更別說終身怨嘆不得志,還抑鬱寡歡鬱卒而死呢!
台語文解讀
#婚姻與家庭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