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時刻,我會怎樣呢?在樹葉飄落的那一瞬間,我抬起頭,覺得那是一樹金幣,不見得只是在陽光下,有時在路燈的透射之下,也顯得金碧輝煌;那種色澤帶點古銅的質地,比起陽光照射,更有動人心處。 走在路上,寂寞一直湧上來,和我擦肩的是整個世間的寂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寂寞,但我只在乎自己的;像是把鏡頭定焦在自己身上,所有人都是我的背景,如此說來,我是多麼自私啊,自私的看著自己,各種姿態,然後以犧牲的方式要被人注意,哭鬧,即便是沉默,那也是一種形式的哭鬧。 我要你們看我。 我不能忍受一時一刻的忽略。 我想我就是人家說的「假性孤兒」,我太渴求愛所以看不見愛,太逼近了,變成一團刺眼的白光,只好趕快拿開;是不是我對人的需索也很刺眼?別人推開我就因為我太刺眼嗎?他們要我安靜,我已經設法安靜了。 我還不夠安靜嗎? 那些我所不能忍受的事情裡,「被拋棄」這件事情格外不能原諒,我從來不曾拋棄過誰,從來沒有,我不會對感情斬首,我會慢慢慢慢地放掉,像是讓一件披肩自然滑落;但別人要割掉我怎麼會如此輕易?尤其都是那種和我纏繞在一起的人,他們不需要一點時間解開嗎?喔,不用,解開糾結的繩索,是為了還想保存這條線,倘若只是想要斷開,那很容易,剪掉就好了。 他們,所謂的「他們」,其實只是一個人吧,是我被丟下,「只剩我一個」的情緒所組成的,那種所謂情緒裡的「魅影」。實則我發現一件事,在情感上纏繞是很容易走開的,得在生活上糾纏才難以分開,比方財產比方孩子這種,如果要跟一個人永生永世,就必須在物質上得到結合,否則毫無幫助。 雖然我還是不清楚,打了一個死結,對愛、對我,又有什麼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