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撇開Tyler Durden與主角其實是同一個人不說,這片在我的三個階段看來,各有不同的感覺。
20幾歲時看,覺得Brad Pitt很帥,然後一看完就想開始搗亂,那是最原始的自我沉入電影中的深愛。
後來時常看到這片,那時的自己正在努力往上爬,內心深深討厭左派般的Tyler一堆計畫,覺得他們只是一群討人厭的loser。
直至最近,我爬不上去了,再看了一次,才深深領悟。
這是一群(可以說是我們大部分人的代表)掙扎於生存和殘酷人世的宣洩宣言。
在被生活深深地重擊過後,才會認同他們。
況且,Prank本來就會使人開心。
領悟的那點是,Tyler就像希斯萊傑演的Joker一樣;Joker說了:「Those schemers……Schemers try to control their little world.」(那些預謀者,預謀者們嘗試去控制他們自己小小的世界)
Joker之所以迷人,是他活得沒有原則。(還包括了沒有道德)
如果事事都活得有條有理,就像Fight Club一開始的Edward Norton,努力過上與大家一樣的生活,將心思放在不斷購置的家具上面之類的。
如果拋棄了一切,真實地活在當下,應該可以感受到物質之外帶來的特殊感受。
跟夥伴一起做些無傷大雅的蠢事,那當下應該很愉快
縱使已經過了犯罪不會怎樣的年紀。
而我最近腦中則一直是,Edward跟Brad一起用球棒打路邊的車子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