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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實話就走著瞧?侯友宜的強硬與徐自強的8次死刑。

2020/04/1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2010年,侯友宜曾在專訪中談到黃春樹撕票案,也就是徐自強被無辜冤枉的案子,他說:「嫌犯(黃春棋)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他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
那時,講完那句「不說實話就走著瞧」的侯友宜還得意洋洋,但他沒想到的是,幾年之後,法院會確定徐自強無罪定讞,因為他涉案的所有「證據」,都來自於警方的刑求逼供,這個被逼出來的「實話」,造成一樁冤案,讓徐自強坐了16年的冤獄,期間被判處8次死刑,最後政府賠了2812萬,而徐自強賠掉了整個青春,他入獄時,兒子只有7歲。
在《1.368坪的等待》的新書發表會上,徐自強自述道:「我對兒子完全陌生,也不知道那種父子親情感覺是什麼?因為已經失去那一塊,你沒有過你就沒有辦法感覺,兒子也講,人家都說成長過程失去了我,但他根本不知道有父親在身邊是什麼感覺?你問他失去什麼,他不知道,他沒有那種感覺。」
「聽起來很難過,他的人生少了一塊。我也是。」
《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紀錄著徐自強的冤案始末
同案被告黃春棋在被問到為何供出徐自強時,他坦承:「我受不了他們刑求我」、「警方借提時把我眼睛矇住,吊起來灌水,還捏我奶頭,用不知何物夾我手指」;另一名被告陳憶隆也說:「警訊中我根本未說什麼話,警方是依黃春棋口供所作,警察還要我背內容過程」、「警察要我們配合,否則會借提出去」。
所謂借提,就是警察將犯人帶出看守所做筆錄,在此案中就是帶回去刑求,黃春棋正是在被借提時取得口供,「吐實」出因為被綁票的黃春樹想逃走,陳憶隆跟徐自強就把他殺了就近埋屍。
這段刑求製造的謊言,就是徐自強冤獄及險些被執行死刑的開始。
這起綁架撕票案是1995年最大的社會新聞之一,當時媒體無不對警方的「火速破案」給予好評,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還特別頒發了20萬獎金給有功人員,市刑大隊長侯友宜也同場接受表揚。
1995年接受表揚、2010年專訪時還得意地回顧,2015年擔任新北市副市長時,侯友宜更頒發獎金給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並在台上親口說出「這個案子是我辦的」,法院也紀錄了辦案員警承認工作都是由總指揮侯友宜跟分局長林德華指派,但在2016年徐自強無罪定讞、真相水落石出後,2018年參與新北市長選戰的侯友宜被問到這件事,他卻說自己「根本連徐自強都不認識」。
黃春樹綁架撕票案更六審紀錄,來源《民間司改會議題集》
也就在那年底,他高票當選新北市長。
至今,沒有任何執法人員為徐自強冤案負起責任,該案的通聯記錄、偵訊錄音錄影以及作案車輛的指紋記錄都消失了,遺失的原因是因為「納莉風災淹水」,但經過律師調查,存放證據的警局根本沒有淹水,行文後警局則回覆「會再找找看」,從此再也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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