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命行事,就不需要負責嗎?

2020/03/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我們為什麼需要轉型正義?其中一項重點,就是因為進入民主時代後,政府必須要讓每個重視民主價值的人民知道,當威權真正復辟了、當一樣悲慘的情境重來、當你受到威脅、收到上級違反人權的命令時,你仍可以在有限的選擇中,做出更尊重生命的決定,即使你只是第一線最基層的執法人員也一樣。
侯友宜就是台灣最明顯的例子,他一樣可以去抓黑名單,但是不需要對著車內密閉空間裡的盧修一強灌催淚瓦斯,因為他是受過訓練的專業警察,知道在狹小空間中,催淚瓦斯的濃度有可能會導致失明甚至致命,他可以選擇更尊重生命的方法,但很可惜,他並沒有這麼做。
他一樣可以去抓鄭南榕,但是不需要在明知他會自焚的情況下選擇率眾強攻,他是受過訓練的專業警察,而他所面對的,不過是一間老舊公寓裡的雜誌社跟一群手無寸鐵的文字工作者,他可以選擇更尊重生命的方法,但很可惜,他並沒有這麼做。
他一樣可以偵破重大刑案,例如黃春樹案,侯友宜甚至已經抓到真正的兇手了,但他率領的團隊卻對兇手刑求,逼他們供出無辜的徐自強,他是受過訓練的專業警察,理應保護人民,但他的團隊卻用刑求辦案,害無辜的徐自強坐了16年冤獄被判了8次死刑。
一路下來,侯友宜都不是真的沒得選擇,他有更尊重生命的方法可以使用,但很可惜,他一直沒有這麼做。他辜負了人民對他的信賴,只為了滿足長官的期待。
奉命刑事侯友宜,難道都不需要負起責任?
轉型正義就是要告訴你,並不是依法或聽命行事的人就沒有責任,即使威權的命令你無法反抗,即使威權的法律明顯侵犯人權,但你仍可在有限的選擇中做出更好的抉擇。如果你成為威權打手還毫無悔意,那轉型正義會追究你應當負起的責任。如果沒有轉型正義,如果對過去的加害者既往不咎,那下次不幸又回到威權執政時,由於聽命行事沒有代價,利益考量下多數人仍會對違反人權的命令伏首稱臣。轉型正義就是要讓所有國民知道,無論再艱難的處境,我們都應堅守為人最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尊重生命,如此而已。
所以,當侯友宜說出他「再來一次還是要執行」時,當這樣沒有反省的人依然能當選民選首長時,我們的轉型正義已經徹底失敗。他甚至能趾高氣揚指責執政黨針對他的調查是「對不起民主前輩」,究竟誰是「民主前輩」?台灣的民主前輩,應當是白鷺鷥盧修一,應當是殉道者鄭南榕,是許許多多當年被他追緝的黑名單,結果現在,真正傷害台灣民主的人,反而透過民主程序成為了新北市長。
台灣有民主嗎?民主並不是投給你喜歡的人,而是投票給一種價值觀,侯友宜代表的,是崇尚威權獨裁,是反對民主自由,是不在意人權價值,是對自己的專業沒有堅持,是為了目的不擇手段,他甚至講不出什麼政策上的論述,當然也不敢參與辯論,讓這樣的候選人躺著當選,台灣的民主,真的有值得驕傲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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