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論語
上述節錄於論語,文中曾子提及:世人應當細細探究犯人的成長背景,不應隨著案情的水落石出而沾沾自喜。
一個人的所作所為絕對不會是單一事件造成的,查究出人民犯罪的緣由,細究其犯罪背景,是社會共同的責任。世人細細思索社會帶給一個人的負面負擔後,應當對現今社會體制出現省思,爾後探求其解決方案。例如:若犯人從小就在為自己的生活生計煩惱,甚至連馬斯洛心理需求中的「安全」需求都未擁有,其性格可能會因外界刺激而產生反應,甚至出現所謂的反社會人格。
我曾深信人心本惡,經過了無數個漫漫長夜,我對於人心本惡提出了些許質疑:
- 若人心真的是自私的,為了確保自身生命與財產會在所不惜,那麼人們為何要群居呢?早期人類群居是為了保障自身性命安全,不過到了科技發達的現今,我們鮮少為了生命而掛心,為何我們還要與人交際呢?我們又為何要奉養父母呢?明明自己可以過得隨心所欲,為何我們還要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呢?
後來我得出的結論是:人心總共分為三層面,分別為:最外層、中間層以及最裡層:
- 最外層:表現出自己沒有攻擊力,隨和的外在表現是為了讓自己與外人深信自己是個好人,實為自欺欺人。
- 中間層:我們心中的城府,心機是為了確保自己能夠不被傷害,而攻擊亦是最好的防禦。
- 最裡層:涵蓋了人心的真善美,當我們與他人締造了連結,我們會敞開自身的心扉,甚至遵從對方給的指示,因為我們滿足了「生存」需求。
我認為犯人之所以會犯罪(赤裸裸的那種),是因為他們一直受到傷害,最終導致其表露出人性的中間層,可說是對世間的最無力且嚴厲抗議。 (上述為我對人性經過一系列深思後所作的結論>m<
在升學主義掛帥的現代,為了能夠追上同儕,人們被迫在稚嫩的年紀中遭到社會化,教育不再一昧的強調「禮、義、廉、恥」,教育方針一再更動,世人逐漸追求利益最大化,面對不熟悉、身分較自身低下的社會階層,大眾眼裡多了些許恐懼,甚至鞭策自己不要落入與弱勢團體相同的際遇,深怕一不小心就落入萬丈深淵,就此殞落。
在剖析他人之前,應當細細思尋其所作所為以及生長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