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夢。
夢見和觀星女一起,她穿著那件綠外套,教我觀星。
那些星星,像是星象儀播放的,但一下子又變成真的星空。
那些星座,像冰雕一樣栩栩如生,這是獅子,那是小熊,在天空飛快滾動,讓人心驚肉跳。
我小腹難受極了,觀星女坐了上來,可樣子不同了,像蒼井優,然後我醒悟到,那不是蒼井優也不是觀星女,而是露營女孩,她掙扎著說要拿素描板,我不肯放開她。正在爭持,忽然傳來電話響聲,越來越大,越來越刺耳,快把耳膜刺穿了。
猛得睜開眼,天亮了。
褲子濕了一片,渾身累到不行。
按停鬧鐘,看到前女友傳來what’s app:最近好嗎?
放下電話,起床洗漱上班。
前女友要見面,雖然有點意外,但一場相識,做朋友也沒問題的,便應約了。
才坐下,女友便請罪:“約你出來,女友沒不高興吧。"
“哪有女。”我調笑,她臉上隱隱有喜色。
一段時間不見,前女友明顯正在進化。
說她正在進化,是她精心的妝容。
明顯的粉底,著跡的眼影,鮮豔的唇彩,都極力想明艷照人,結果無法協調,整個妝容看起來很刻意。
而且,掩飾不住憔悴。
還是清純的樣子好。
我果然是閱女人無數了。
話題不外乎近況,一切單調,無關痛癢。
她挑剔著面前的那碟牛扒:”你做的,好吃多了。”說著,風情萬種地看著我:“還是你最好。”
我看著她。
"你覺得我怎樣,好嗎?”
好,什麼才叫夠好呢?貌美如花丶賢良淑德丶家纏萬貫?專一長情?
我無奈:”好。”
“真的?”
“嗯。”
“那我們復合吧。”
不曾想過她會提出這個。
我攪著咖啡,不知怎麼答才好。
以前少接觸女人,對女友幾乎沒要求,但求能相處便是,所以她的小家碧玉姿色,已經很滿足。而今仕別三日,卻怎麼看怎麼格格不入。
“過去是我不對,我不該犯公主病,我知錯了。”女友握住我的手。
公主有公主病已是大罪,沒有公主的條件卻自稱有公主病,嗯……
人還是要有點自知之明。
“過去的事,算了。”我抽回手。
“那你原諒我了?”
“你不用這麼介懷的,我沒什麼。”
“那你願意復合嗎?"
我微笑,搖頭:“你會找到合適的人。”
“為什麼,我不夠好嗎?”她哭了。
够好﹖夠好就一定會得到愛情嗎?夠好就一定幸福?
我是好男人的時候你當我是驢子騎著找馬,還有更多好男人無人問津。
女神曾說:”女人呢,不一定喜歡好男人,但一定喜歡壞男人為自己變好。”
一語中的。
但其實也不是要壞男人變好,而且變得只對她好。女人都是虛榮的,沒有甚麼比暴君做她的小綿羊更值得虛榮。
而好男人有多無聊,我現在知道了,唯唯諾諾,不懂情趣。
前女友的那個男人,一定不是好男人,而是對她不够好的壞男人。
我把她送到家門口,她仍不死心,紅腫著雙眼問:”我們真的沒機會了嗎?”
看著女友糊掉的妝容,不禁暗自嘆息。兩人交往,既要尊重對方,也要留點尊嚴給自己的。
她都不懂。
只知在妝容下功夫,卻不知尊重自己有甚麼用呢﹖好妝容也許會吸引到異性,但卻挽留不了男人的心。
要怎麼挽留呢?我也不知道。
我笑了笑,吻了吻她的額頭:“保重。”便轉身離去。
背後,她還在哭:“我已道歉了,為何還不原諒我。”
我也許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女人,但一定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