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說法是:不要和作家當朋友、除非你希望你們的一言一行都被寫進去且公諸於世。
我曾經也是深受其害的一份子吧,看著自己像是材料一般的被當作靈感生產的工具,然後被公開給那些渴望吞食什麼的群眾,就像那首
another brick in the wall,被塞進一個絞肉機裡的痛,而我是打從心底感到厭惡的,成為誰疼愛卻不願承認的繆思,不 我只是個生產工具罷了。這種時候的書寫是多、麼、邪、惡、啊——,更有時候 兩人交換 互相書寫,絕對的互相傷害。
Pink Floyd的THE WALL這張專輯,我一直想知道 公館這牆的名字來由是如此嗎。
前陣子文學圈嚴重的涉嫌抄襲事件,也完全體現了幾件事:
1.書寫的原創性
我並不相信一個作者能夠虛構出一個絕對虛構的事件或作品,這些虛構 基本上是解構現實再重新拼裝出一個虛擬,或是用借代法置換.轉譯或反向生產一個象徵,任何小說 詩 散文類的作品都悲傷地不要全然相信的好。為什麼要這麼絕望地說,因為即使是我 盡可能很努力貼近真實的書寫著,有時候也必須考量:透露「部份真實」這件事,可能就已經對現實足夠產生衝擊,我是指不良的影響那種。也是最近啊、我才體驗到原來只接受部份真實,卻可能導致觀看者產生完全錯誤的認知。(所以啊、for自我且不公開的書寫還是太重要了,是一種無負擔的告解室)
2.時差
出版的時間差導致該作家必須站出來為自己發言。但我想說的是,在事件過後,將其後設分析,基本上也已經和當時當下的情境不同了,例如當時的我站得很卑微,覺得即使被當成材料、那代表我是有用的啊。
而現在的我回想被當成材料的那些時候,我就像甄嬛對著瀕死臥床的雍正所說的那句話一樣:「每一次與你接觸 都讓我覺得無比噁心」。(畫面感有點太強惹)
但、是啊人真的是會變的、少女的我不相信這一點,甚至覺得 改變是不是因為不夠堅強、是一種逼不得已嗎?然後悲傷的不能自己。
3.不要和作家當朋友。
基於以上兩點,真心建議如果要寫作或創作,那絕對不要再找一個同相性的人。
但作家先生Q說,他和戲劇背景的前任相處卻已經像是平行時空,我當下覺得天哪究竟如何才能和一個對象站在同一個月台上。但也是認識了Q後,我才發現受過專業寫作訓練的人 與影像者的思維究竟多麽疏離。Q說他總是遠離了事件後才肯動筆。
但攝影總是在談論當下啊:拍攝的當下、觀看的當下,甚至是填寫一個能投向未來的意義。所以啊、作家和影像者是不是互相站在最遠的平面上,像那個平行時空電影
「彗星來的那一夜」那樣,明明近在隔壁人家、卻處在遙久時空,要是見到了另一個時空的自己,發現對方過得比自己好,我也會把她掐死嗎,我可能會提出要求,要求對方跟我交換一陣子,再怎麼說也是和自己分享 我想我不會不願意的,而另一個自己就能放假去了,如果有兩個自己,時間是不是就變成48小時,好像也不錯啊——
一個我在書寫上行徑的感覺已經如此地足夠複雜,但某天我還是想和作家先生Q去喝一杯,咖啡就好,雖然我竟然在夏天裡日思夜想著威士忌可可,我想知道_我和Q如何在一個地獄燃燒的午後,穿越平行時空般的在當下討論著過去、及未來,像John Berger所說的:賦予一張照片意義即是定義了其的過去與未來。
2020.06.24 ,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