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卡勒德‧胡賽尼 Khaled Hosseini
一九六五年生於喀布爾,美國當代作家、牙醫。父親為阿富汗外交官,一九八○年全家尋求政治庇護移民美國。現居加州。第一本小說《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於四十五個國家出版,另著有《燦爛千陽》(A Thousand Splendid Suns)、《遠山的回音(And the Mountains Echoed)》等長篇小說。
「最重要的事往往都是最難說出口的事。講出那些事讓你感到羞愧,因為文字貶低了他們⋯⋯ 你很有可能終於說出了某些會讓你付出極大代價的秘密,結果別人卻只是覺得你很可笑,一點都不了解你想說的是什麼,或為什麼你認為這件事重要到你在講的時候還差點哭出來。當一個秘密繼續被鎖在內心裡,不是因為它缺少一個代言人,而是因為它缺少願意理解的耳朵時,我覺得這是最慘的。」
——史蒂芬・金,〈總要找到你〉(The Body)
我大學一年級的時候,找到了一個保全的工作。這是在聖塔克拉拉的一間高科技大樓,不論什麼時刻都有工程師進進出出。白天的時候,我會坐在櫃檯幫訪客簽到,檢查他們的包包。我也經常輪到上大夜班——從晚上十一點開始一直到隔天早上七點。上大夜班的時候,我就通常是獨自看守這個大樓,一面漆黑。我會每小時在大樓內環視一圈,但除此之外,我都得坐在桌前殺時間。
值白天班的時候要看書簡直就是一場噩夢,工作時有個錄影機就像「老大哥」一樣盯著我看,只要你偷拿一本書放在大腿上,有個在某處緊迫盯人的主管就會馬上來電:「小子,把那本書拿走。」相較之下,大夜班就是寫功課或是看書的最佳時間——雖然理論上你不該這麼做。我覺得這是個殘忍到令人難以置信的期待:叫人整晚不睡覺卻什麼也不能做,只能盯著監視錄影機及空蕩蕩的停車場看。幸好,晚上沒有人會監督我在做什麼。所以我值大夜班的時間都拿來讀書、看書跟寫短篇小說。(搞不好現在我把這三十年前的事講出來以後會惹禍上身。)
我不記得我是怎麼挑中《四季奇譚》的,但是我當初值大夜班時就是看這本書。我整個沈浸在這本書裡面難以自拔;〈總要找到你〉這篇,講幾個小孩到樹林裡尋找一具屍體的故事,尤其對我影響深遠。我發現我自己相當著迷於那個小孩即將脫離童年的階段。當你十二歲的時候,你還有一腳踩在童年裡,但是另一腳已經準備好要進入生命中下一個完全不同的階段了。你對於這個世界天真的理解已經逐漸變得混亂且複雜了些,一旦這個改變發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書寫這故事裡的男孩時,史蒂芬・金精彩抓到了這個異變,並加入了許多人性。等到故事結束這些男孩們回家時,他們每個人都已經有了徹底的改變,再也不是原來的他們了。
我讀這篇小說的時候並不知道我有一天也會寫出類似的故事。我的作品很多都跟孩童有關——其實我寫的三本小說都是。我相當著迷於人生中早期的經驗如何不斷來糾纏及衝擊我們、如何在你生命中十年復十年地不離不散——這些經驗甚至可以塑造你將來成為什麼樣的人。〈總要找到你〉這篇故事,還有很多我知道的小說都抓到了這個概念。這篇故事深深感動了我,到如今仍是如此。
多年以後,我可以看到這個故事有個非常棒的開場,這是當年那個既年輕又尚未出書的我沒有完全體會到的。這個故事的成年敘事者,哥帝,回顧他的童年,但卻害怕他無法真正處理好他接下來所想要講的故事:
最重要的事往往都是最難說出口的事。講出那些事讓你感到羞愧,因為文字貶低了它們——當你把回憶寫出來的時候,文字把在你的腦中天大地大的往事壓縮成為現實中的大小。但是這些重要往事絕對不止這樣,對吧?最重要的事往往太靠近你埋藏你那神秘內心的地點,它們標界了你的敵人想偷走的那些寶藏。
我第一次讀這幾句話時,我才二十歲——不再是個青少年了,但絕對還只是個年輕人。特別在那個年紀,你覺得好像全世界都不了解你——為什麼人們就不能看進你的內心,去了解你內心裡所乘載一切呢?這個開場白表達了我們其實是多麼孤獨。我們的內心是多麼波濤洶湧,那個走在街上跟人握手的我,只是內心的我的粗略模樣。我們在外界所扮演的角色都只是我們內心世界的近似值——我們呈現給真實世界看的那個被壓縮、扭曲的自我。這是因為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事,那些至關重要的事,反而都是最難表達的事。我第一次閱讀〈總要找到你〉這個故事時,身為一個年輕人,這些道理我全懂。
但是現在我理解到我當時無法意會到的:這是我讀過最真實描繪「寫作」這件事的段落。你創作是因為在你心中有個再真闢、再重要、再真實也不過的想法,然而,一旦這個想法通過了你心中層層的過濾網、落到你的手中、最後寫到了稿紙或電腦螢幕上的時候——它就已經完全扭曲了、也完全窄化了。如果你幸運的話,你所寫出的文字頂多只是你真正想說的那些話的粗略樣貌。
當這發生的時候,它清楚地提醒你身為作家的侷限,這個感受是極端沮喪的。當我創作時,偶爾有個想法會毫髮無傷、泰然自若地從我的腦中躍上螢幕——清清楚楚,就像是穿過玻璃一樣。那是一個讓人興奮、狂喜的感受,感覺我表達了某個如此真實而真正的想法,但是這並不常發生。(我只能想像有些作家或許無時無刻都能這樣創作。我想這就是一個偉大的作家跟一個好作家的差別。)
甚至是我那些已經完成、出版的作品,也都只是呈現了我真正想寫出的內容的粗略樣貌。我試著盡我所能縮小我真正想說的跟最後寫在書頁上的這兩者之間的差距,但是這中間還是有落差,永遠都有。創作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它會讓你學會謙卑。
然後接著,你也必須要考慮另一個層面。你或許無法完美地表達你自己,但是你的讀者也並不是完美的聽眾。哥帝也表達了這層焦慮:
你很有可能終於說出了某些會讓你付出極大代價的秘密,結果別人卻只是覺得你很可笑,一點都不了解你想說的是什麼,或為什麼你認為這件事重要到你在講的時候還差點哭出來。當一個秘密繼續被鎖在內心裡,不是因為它缺少一個代言人,而是因為它缺少願意聆聽的雙耳時,我覺得這是最慘的。
我們害怕被誤解——而有時候,我們的確會。人類心中最強烈的情感很難以一種不窄化它、或是讓敘述者不顯得可笑的方式表達出來,所以繼續將這些秘密束之高閣相較之下何其容易,把門關上,這樣就不用冒這說出來獻醜或被誤解的風險。
但藝術存在的意義就在這裡——讓讀者跟作家克服他們各自的侷限,共同經歷某種真實。能達到這個境界似乎是個奇蹟,不是嗎?有個人能清楚並優美地說出存在於你心中的某個感受,某個被纏繞在難以穿透的濃霧間的秘密,偉大的藝術能穿越那道濃霧,前往你的神秘內心――藝術會把這個內心深處呈現給你、將它放在你的面前。當藝術做到這點的時候,那是個深俱啓發性、極其撼動人心的經驗,你感到被了解,被聽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接近藝術的原因――我們不會感到那麼孤單。我們發現我們真的沒那麼孤單,你看,透過藝術,你發現別人有過跟你一樣的感受,心裡就會好過許多。
我從很年輕就開始寫作,自從我開始會拿筆開始。我喜歡嘗試說出我內心的話,創作出我感到很真實的內容。我一輩子都繼續不停地寫作,繼續發揮並深耕這個我與生俱來的渴望。在此同時,知道有人讀著我的書給我帶來一份難以置信的光榮與欣慰。我曾經收過一封無比熱情的信,告訴我我寫的東西如何真實地撫慰了另一個人,收到這樣的訊息真是一份最好的禮物。身為作家,沒有任何獎勵能比得上這樣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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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納森・法蘭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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