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日前,出現了一個特殊案例。
個案在台灣住了83天後,才被診斷出來是COVID-19。
這名個案之所以特別是因為存在太多不解的問題,等待我們專家來一一解釋。
- 3月份:他在比利時,已經有COVID-19。
- 5月份:經過隔離入境後,他開始在臺灣工作。
- 7月份:返國前做採檢,才發現陽性(+)。
以下記錄⋯⋯
一、核酸檢測結果
- 第一採,Ct值34至35間,模糊地帶,未確定。
- 第二採,Ct值33多,因此弱弱地確診⋯⋯
二、血清抗體
- IgM抗體是陰性,代表其急性感染期已經過了,感染應已有一段時間。
- IgG抗體,目前呈現強烈陽性。
三、時間軸
- 3月到5月入境臺灣
今年3月第2週,個案於比利時檢疫時喪失嗅味覺且無其他症狀。到5月份入境,也依隔離政策,才出來上班,這時,「也過了14天傳染期」?不會傳染給人類?
- 5月到7月在臺灣工作
從5月入境台灣到確診,也已經86天。
不是「也過了14天傳染期」?不會傳染給人類?
- 臺灣可能的感染時間
彰化衛生局初步推估外籍工程師感染時間點就在6月25日至7月8日之間,這段期間匡列了371人,做篩檢措施。
先說清楚的迷思
- 二次感染?
- 再度復陽?
- 抗體持久?
有沒有可能「二次感染」?
世衛組織專家瑪麗亞.範克爾克霍夫(Maria Van Kerkhove)博士說,部分患者新冠病毒檢測前後兩次均呈陽性,不意味著他們二次感染。
她說,醫生發現患者的肺部痊癒過程中出現了「死細胞」現象。這些人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但個體並未遭受二次感染。可能是這些「死細胞」導致檢測呈陽性。這類檢測呈陽性的個體是不具有傳染性的,也沒有感染新冠病毒,實際上是處於痊癒過程中。
美國弗雷德.哈欽森癌症研究中心的傳染病專家約書亞.希弗(Joshua Schiffer)博士說,任何二次感染的跡象都需要詳細地檢查,「到目前爲止,我還沒有在科學文獻中看到確定的二次感染病例。要真正證明再感染的發生,並將之與首次感染有關的漫長的病毒脫落期區別開來,就需要對第一和第二種病毒進行測序,並證明這兩種病毒在基因上是不同的。」
有沒有可能「復陽」?
中國研究
有臨床研究報告了部分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出院後檢測又恢復陽性的案例,認爲新冠肺炎可能會成爲長期感染的慢性病,疫情也可能「長期化」。
韓國研究
對於韓國出現51個「復陽」病例,韓國中央防疫表示,推測該國康復者「復陽」的原因很可能爲病毒「復活」,而不是患者再次被感染。
專家認爲「復陽」可能是患者體內病毒在出院時並未全部被清除,再加上核酸試劑敏感度和取樣問題,容易出現之前的「假陰性」情況,而後才又轉為陽性。
以上的可能都有可能?
美國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LANL)5月研究顯示,這種新毒株於2月在歐洲出現,很快傳播到美國東海岸,自3月中旬以來一直是全世界的主要毒株。新毒株除傳播速度更快外,報告警告說:可能使人體在第1次感染後容易受到第2次感染。
新冠肺炎抗體不持久?
英國研究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追蹤研究90名新冠肺炎患者身上的抗體反應,發現染疫後3週,抗體水平達到頂峰,之後急速減少。6成患者出現強烈抗體反應,但3個月後依然能維持的只達17%,部分個案中,抗體完全消失。
德國研究
慕尼黑的一項類似研究發現新冠肺炎患者康復後有可能二次感染,同樣是因為抗體會隨時間推移而減弱。德國施瓦賓醫院(Schwabing Clinic)對康復後的新冠病毒患者進行血液測試,發現多數被測試患者的免疫系統製造的抗體會顯著下降。
中國研究
抗體反應不足以建立持久的免疫。重慶醫藥大學的研究發現IgG抗體在三個月的時間內,平均下降消失了70%。
回到臺灣案例
1. 繼續持陽?
從比利時感染,持陽(+)到7月?這個太神了!
2. 台灣感染
在臺灣感染,持續80幾天PCR一直呈陽性!(金巴黎台商,就是一直持陽(+)80幾天)。感染在臺灣境內,IgM很快消失,但是3-4個星期後,IgG抗體才會強烈peak呈現!
3. 復陽(+)
原本在比利時病毒🦠是很低、很弱的,由於自身免疫系統在一開始就抑制了病毒🦠,至終卻無法殺死,導致體內複製太多原本的病毒🦠?或是只是因為偽陰性的誤判?
4. 新冠病毒抗體,何時出來和消失?
新冠病毒抗體在三週內抗體會強烈呈現頂峰,三個禮拜後,逐步消失。在三個月後,8成以上幾乎消失(不可能是80幾天前未入境台灣的抗體強烈地呈現至今?)。
我也想不透的問題點
1. 抗體可以從3月持續至今?
比利時人的血清抗體呈現強烈陽性,你會想告訴比利時說,這個是比利時感染而來的COVID-19 ?想不透這個問題。因為如果算是「境外感染」,那不是應該已經過了「抗體消失的時間」? 合理推測──這個人天賦異稟?
2. 犧牲了病人權益?
為什麼:
(1)只有「強烈 」的IgG 抗體 (+),已過了急性期
(2)「微弱」的RT PCR 檢體(+),也不具傳染力的病人,
「過了急性期」加上「 不具傳染力」,卻需要住院隔離?這個是要治療病毒?還是隔離治療社會心理?這點會不會犧牲了病人權益?
合理推論可能的情況
- 匡列,檢驗,全陰,結案,放人。境外或境內已經不重要,因為皆不具感染力啊。
- 承認是境內,但找不到感染源,而社區活動那麼久,也過了急性傳染時間了,大家不必擔心。
- 就是從比利時感染一直持續到現在?這個要用更多醫療證據説明!還是說這是一個醫療極端例子或個案?其實醫療最喜歡用「不排除」..😅😂😂🤣
如果我是比利時衛生單位會怎麼想 ?
- 一定是臺灣染疫,因為83天,人都在台灣,之前在比利時都沒有問題!
- 臺灣已經做完疫調和檢驗報告陰性。臺灣只匡列371人,自認是有高危險族群,但如何保障沒有漏掉的匡列人呢?臺灣沒有普篩其他可能的人選,也許這些不是他們自己認為的高風險,才是真正的感染源?
- 為什麼已經有抗體且低傳染的比利時國民,在台灣需要強制住院隔離?
可能性太多
可能性太多了,導致一時不知道該把比利時人歸納為境外或境內?🤷♂️
這些都是考驗,指揮中心的智慧了。享受著權力的指揮,就得有智慧的發揮。大家一起努力💪!
如果你已經看到最後,可以免費支持我,幫我按下方的【拍手五下】,讓我有機會獲得內容創作的酬勞喔,創作不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