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單元要澄清關於學用落差的第三個迷思:理論都是不食人間煙火、游談無根的空想,完全沒有應用價值!
前一單元指出,理論與實務對立是許多人的慣性思維。除了嚴長壽先生宣稱行銷教科書的內容和實務沒有關係之外,許多名人金句也反映了類似的觀點,例如傳頌數百年的「百無一用是書生」和「書生之見,可言而不可用者哉」,以及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所說的「學者治國,必定誤國…因為學者不懂實務」等等。
這種思維固然反映出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感受到理論的存在,但不可否認的是,對目前的台灣而言,至少還受到兩個因素所影響。其一是死背硬記以求考試過關的科舉遺毒,讓我們只求記誦而不求理解,更遑論應用。其二是許多大學教師和研究人員相繼表達其強烈偏頗的政治立場,讓「教授」被網路鄉民譏稱為「叫獸」,扼殺了我們對學術知識的信任。
因此,如標題所示,本單元要指出理論遠比想像中更有用。首先,下圖是結合兩個知名理論的結果(純粹是配合本單元的敘述,不能視為修訂的理論)。圖中以虛線框出的部分是計畫行動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的精簡版(省略了行為意圖這個構念),違規加上其他部分則是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但省略了原創者使用的構念名稱。另外,圖中以交通違規行為當作範例,但實際上TRA適用於人類的許多行為,而期望理論則主要是應用在員工的激勵上,因此其行為經常界定在員工的努力(effort)上。
根據TRA,是否會蓄意違規取決於當事人對違規行為的態度和主觀社會規範。若當事人覺得交通違規是小事情,那麼就很可能蓄意違規;若當事人覺得交通違規是社會禁忌,甚至會受到千夫所指與肉搜追殺,那麼就不太可能蓄意違規。
根據期望理論,若想抑制違規行為,就必須對違規行為加以處罰,但想要讓處罰產生恫嚇效果,還必須讓當事人覺得處罰夠嚴重,並確使違規者必定或很可能被告發(關聯性1),告發後必定或很可能被處罰(關聯性2)。如果當事人覺得不太可能被告發,被告發後很可能獲得銷單,或者處罰只是毛毛雨,那麼就不可能有效的抑制違規行為。
那麼具體而言該怎麼做呢?圖左側的態度與規範都是個人因素,教育和政令宣導是必備選擇,在其中強調遵守交通規則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呼籲民眾對親友的違規行為加以規勸等等。為了提高關聯性1,必須增加警力攔檢、照相告發,甚至動用各種科技設施(如測速照相、定點分隔照相等),盡可能提高違規者被告發的機率。為了提高關聯性2,必須確使已告發案件不致於因權力、金錢等因素而被撤銷。為了提高嚴重性,應該配合立法單位設法提高罰則,並考慮非金錢的其他處罰,例如扣押或吊銷駕照、強制參與安全講習等。
至少就我所知,交通主管機關這幾十年來殫智竭慮(含向外取經)衍生的對策,大致上都可以反映在這張圖上,而這張圖就只是TRA加上期望理論。兩個理論就涵蓋了主管機關幾十年來幾乎所有的努力,你說理論有沒有用?當然,實際應用時還必須擁有若干產業知識,例如知道如何走立法途徑提高罰則,如何用科技設施提高違規者被告發的機率等。
即使交通部門並不知道,他們實際上仍然是在使用這兩個理論,差別只在於是主動引用還是誤打誤撞。這點說明了實務上可能有許多措施符合某些理論,只不過當事人不自知,旁觀者也沒有察覺,全部都將之視為和理論無關的實務。這也正是下一單元的主題。
有一篇學術論文的標題正好符合上述這張圖的狀況:Nothing is quite so practical as a good theory (沒有任何東西像好的理論這麼實用)。實際上,許多理論的用途就是解釋或預測,例如TRA和期望理論都是如此,因此只要理論足夠好,就能夠掌握影響行為的主要因素,進而採納適當的措施來有效的影響行為。問題只在於,既有的理論經常不夠好,解釋或預測能力不夠高,因此對於許多問題,我們並沒有適當的理論可以應用。
證券投資就是一個理論不夠好的實例。不論是傳統的基本分析(包含國內俗稱的「消息面」)、技術分析(包含國內俗稱的「籌碼面」)、還是現代投資理論(其實就是1950年代開始學術界提出的數學模式),都不能保證讓我門迅速發財致富,甚至不足以讓我們趕上華倫巴菲特和彼得林區等人那平均每年20%的投資報酬率。
由於足以影響個人行為或企業經營成敗的潛在因素太多,因此商管領域的理論普遍都有解釋或預測能力偏低的困擾。經濟學家的統計模型經常可以獲得很高的解釋或預測能力,但其實只是反映了時間序列資料前後高度相關的事實,老早就被冠上虛假(spurious)一詞。然而,這些理論都只是「不夠好」,並不是「毫無價值」,例如行業別可以解釋20%左右的經營績效差異,雖然不夠高,但已經足以確認「男怕入錯行」這句話,在一定程度上也適用於企業的創業或轉投資。
換言之,關鍵在於理論是否夠好,而不是理論是否有用。我們需要的是繼續發展出更好的理論,而不是因為理論不夠好而全盤否定理論。當然,這點是違反人性的…業界人士很少接觸理論卻覺得游刃有餘,怎麼可能接受理論比自己的直覺判斷更好的主張?在校學生在課堂上接觸了一大堆理論,光是死背以應付考試就已經累死人了,怎麼可能另外抽出時間去深入了解每個理論的完整內容、實證發現、應用方式、以及相對優缺點等等?
總之,理論遠比想像中更有用,問題在於你是否知道好理論的存在,並充分深入的掌握其內容與應用?或者,在你任職的單位已經應用某些好理論之際,你能否將之辨識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