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路時代非常發達,政府單位為了簡政便民故增加了許多申辦項目可以直接動動手指透過網路就可以申辦完成,在前面的文章內其實也提過了地價稅自用與非自用的差異可能可以到好幾倍不等(
申請自用地價稅稅額最少差五倍),而且每年的稅單核發前四十天以前(一般而言為9月22日以前)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的要件與應備文件有哪些可參考
你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了嗎?申請要準備什麼看這邊!,而在這篇文章的下方則跟各位先進說明,若採取網路的方式要如何申請以自用住宅用地的方式課地價稅。
以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為例
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網站(
https://www.tax.taichung.gov.tw/),點擊上方【申辦櫃檯】的項目選擇【線上申辦-本局】再點擊【地價稅】的項目其中的5選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點擊免用憑證內的圖示,原則上可進入填寫申請案件的頁面。在該頁面內需要填寫的資料為土地所有權人的基本個資,包含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該土地標示區段地號、房屋座落地址與建號等。必要的文件包含有設籍於該處的戶口名簿的影本、建築物的權狀影本,而若有三等親內親屬以外之他人設籍且無租賃關係,則尚需填具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該等文書下載聯結則在首頁>分眾導覽>一般民眾>書表下載專區內的23、24項目)。
一般而言,若該處無出租或是給人登記作為公司使用等,則可免地方稅務局現場會勘且辦理時間可以縮短,只要文件齊備通常可以在十個工作天內即收到審核通過與否的回覆訊息或是信函,但若為部分自用或是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等,那就需要待地方稅務局的人員進行現場會勘後給予准駁,作業時間將會拉長到一個月左右。
最後可能會有先進問到說,若該土地已辦理信託登記,則於信託期間是否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呢?簡言之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係由受託人持有,應無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規定之適用,惟若該信託若屬於【自益信託】,亦即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在受託人持有土地期間,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土地做為信託財產的自益信託,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倘該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自用住宅使用,並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符合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的範圍內,應由新所有權人(也就是受託人)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即可由申請之當年度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以上節稅資訊供各位先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