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的人分兩派,一派覺得我太在意別人,一派認為我很有個性都能「做自己」。事實上,一個人的面向有很多種,人不可能在意所有的人眼光,也不可能完全無感的不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當別人替我下定義的時候,除非誤解那件事我的態度,大多數的時間我都會很大方地接受「對,我是這樣的。」我在意那件事或我不在意那件事。我一直想重新定義「做自己」這三個字,得先從「自己」這兩個字說起。(當然,我不是任何什麼專業領域的發言人,都是我的個人經驗。)
要講「做自己」之前,要先知道什麼是「自己」。
我是焦慮的、緊張的、急躁的;我是禮貌的、友善的、願意給人溫暖的;我是嚴肅的、拘謹的、給自己很多限制的;我是正向的、熱心的、樂於幫助別人的;我是不修邊幅、講話直接、不拐彎抹角的;我是膽小的、軟弱的、不擅表達的;我是邏輯力很強、反應速度很慢、需要很多時間思考的;我是喜歡獨處、不用人陪、獨立自主的;我是擔心麻煩別人、害怕打擾別人、不太求助的(但需要幫助的);我是自信的、喜歡自己的、愛自己的;我是誠懇真實的、正直有毅力的;我是不拘小節、不傳統的;我是好奇的、求知的、喜歡新資訊的;我是沈穩也會慌亂的……(想好久喔!)
想好了「自己」有哪些樣貌,接下來要做的是去思考「怎麼樣的自己是自己喜歡的」或者是「什麼樣的自己是可以不需要存在的」才能開始去思考,什麼是「做自己」?
多數人對於「做自己」的定義都是非常狹隘:「不要管別人眼光」、「不要管別人怎麼想」的定義,但很少人去思考「不要管別人眼光」、「不要管別人怎麼想」就真的是「自己」了嗎?「真正的自己」有時候是會帶點「讓步」跟「妥協」的,在自己可以接受的範圍裡,不委屈也不抗拒是可以與他人達到一種彼此相處間的平衡,才能減少那之中的自我矛盾、自我質疑、自我否定的狀態。而不是全面的做一個「反抗者」,或者做一個「逼死自己」的完美主義者,這兩者都會讓人陷入無陷糾結的循環,因為其中會有自己不喜歡自己的成分,或是「過分壓迫」自己的部分。
舉例來說:
我是不太擅長交朋友害怕人多也不太容易信任別人的,但又覺得「有朋友」這件事很重要。我可以主動去與人接近、靠近,然後從中找到我可以往來互動的模式建立友誼,我願意在「自己」可以的範圍裡找出「做自己」最舒服的方式,而不是「我就是討厭跟人往來,所以我做我自己而不跟人往來」,更不是「我就做我自己,我就是不喜歡某些人,你們給我滾開。」更正確的說法是「我找到自己能夠與人往來的模式而成為我喜歡的自己,而這個自己也能讓他人與我自在的往來。」
再舉例來說:
我害怕麻煩別人,也怕成為別人的麻煩。但我能一輩子不麻煩別人、不需要有被幫助的一天嗎?人當然有可能成為這樣一個萬能的人,但那對自我的壓迫太大,那意味著自己必須分毫不差的全然不失誤、不軟弱、不求助……這樣的自我壓迫已經不是「做自己」而是「壓迫」自己。好一點的方式是「了解自己不擅長、可能會需要別人幫助的部分」,多數的時間能不麻煩別人的時候就不麻煩別人,若是真的需要求助時候,不會拉不下臉來、找不到別人求助,而成為一個「孤單無助的自己」,就感到自己的存在沒有意義。
「做自己」很重要。但前提一定、必須「了解」什麼是「自己」,並且知道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自己」?不要害怕面對自己、不要擔心自己不夠好、不要焦慮自己一直沒有找到自己。人之所以能成為「自己」是需要花很多時間往內在心裡搜尋、往外在與他人相處時分辨自己的樣貌,在這些過程裡,找到「自己」的樣貌,然後「喜歡自己」,最後「成為自己」的時候,才能夠真正的「做到自己。」
我不是勵志作家、心理專家。但我有一個非常完整的自己。並且,越來越能夠跟每一個面向的自己共處、喜歡自己。希望你們都能找到你們的自己,自在的成為自己喜歡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