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來,我迷戀過無數個男人,喜歡過好幾個,但真正愛過的只有一個。這大概是為什麼雙子座會被認為是花心的吧哈哈哈哈!越後期越覺得自己雖然外在表現越來越陰性,但擇偶機制上則是越來越陽性呢XD】
來講一些細節的東西好了,吸引、喜歡、迷戀跟心動跟愛是不一樣的。
什麼意思呢?事實上,妳自己就擁有區分這些情感的功能,因為就像我們上一篇說的,如果「真實有發生的化學反應」,那一定會是雙方共同都能感覺到的。因為我們生活的現實,是每個人共同創造出來的。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開始回想起種種以前喜歡男生的故事,大概是因為我已經差不多從對愛情的幻想中畢業了,所以開始了人生的跑馬燈(?)我從我以前小從到大喜歡過的男生來說這些細節吧。前一陣子我在跟亞瑟一起零散地重看庫洛魔法使,而在庫洛魔法使的劇情中,小櫻對於雪兔的喜歡,讓我想起以前喜歡表堂哥的那種情感,不會去思考要不要在一起或是建立關係的事情,是一團模糊且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感,一團很喜歡跟對方待在同一個空間,聽到對方要出現會很期待,覺得跟對方相處是全世界最好玩、最有趣的那種情感。
這就是吸引,一種單純地想靠近對方、喜歡跟對方待在同一個空間、喜歡跟對方相處的情感就是吸引,朋友之間或是對非自己性向的族群之間都有吸引力的存在,正因為有彼此吸引,大家才會選擇聚在同一個圈子。
然後到了國小一二年級,我記得我當時喜歡我安親班的外籍英文老師,當時也沒有想到要建立關係的事,但已經知道自己「喜歡」老師。我同時也喜歡坐在我附近的兩個男生,這兩個小男生都很喜歡在上課的時候偷偷找我聊天,並且會問我,在他們倆之間以及英文老師三人之中,我最喜歡誰。我很明確的記得我非常喜歡回答這個問題。當時我同時被三個不同的人吸引,但我當時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也不覺得自己是個壞女孩。
我還記得我大概在2年級的時候第一次迷戀一個男生,他是我安親班的一個同學,住過美國幾年,所以英文很好。那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有「戀愛的感覺」,我記得是一見鐘情。我一見到他就好緊張,會說不出話來,並且會一直覺得自己好像在對方面前很丟臉,那也是我第一次寫情書給男生。我對這個男生一直到國中畢業之前都蠻有好感的。
三四年級時,我喜歡過兩個男生,他們各自在三年級、四年級時跑步跑第一,也許是因為運動神經很強=帥,當時大概班上一半的女生都喜歡他們。那時候就會對跟他們待在一起感到緊張,當時也寫了情書給其中一個男生。其中一個男生我喜歡到國中畢業(因為他一直都很帥,長得很像潘瑋柏)。當時有一段時間我有懷疑他是不是也喜歡我,但是三四年級時我的自卑情結已經慢慢出現,我一直告訴自己他不可能喜歡我,雖然我還唸經迴向希望這個男生可以喜歡我(到了大學看到他的女朋友的類型才確定當時他的確是有可能喜歡我的)。跟他相處我總是心跳加速到快炸掉,但我其實跟這些見到面都會緊張到失常的人都不熟,因為我是「迷戀」他們。
我大概從小學1-4年級都是很擅長跟男生相處的女生(但面對到迷戀的就會失常),身邊的好朋友幾乎都是男生,有些女生會聚集起來討厭我。當時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所以會喜歡我的男生,幾乎都是我可以輕鬆、開心相處的那種,現在回頭想想,那些跟我當朋友的小男生應該都是多多少少有喜歡我。
迷戀的意思是,你將對方的形象套入完美夢中情人的形象之中,而因為對方很完美,自己很多缺陷,所以相比之下就會完全不知道要怎麼表現自己或是正常的相處。 迷戀大多發生在自己的幻想之中,而非真實世界跟真正的關係上,也因此迷戀的情感幾乎不會有結果,除非對方也同時對你有一樣迷戀的情感。但迷戀的情感是無法維持長久的,因為迷戀建立在對對方「完美」的幻想之中,當完美幻滅時,對對方的喜歡也會消失殆盡。
小學五六年級,我跟一個男生連續三次分班都分到同一班,因為當時要分到同一班是蠻不容易的,因為我讀的是一個一屆擁有14個班級的規模的學校。因為我當時很想要一個青梅竹馬的愛情,就覺得自己應該要喜歡這個男生,但事實上我根本沒有被他吸引,就喜歡他不知道多久,可能半年到一年?而這個喜歡的感受,是藉由「內部投資」來的,但並不是建立在真實的吸引上。
看起來好像我每個時期都同時喜歡好多男生,實際上就真的是這樣的(笑)但我的注意力每段短時間都只會在一個人身上,只是對其他人的好感不會因此消失,只是我的關注立會在一個人身上。因此可以知道,人是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的,我到現在都是,我可以一次對很多人有好感。
國中三年,我的關注都在那個長得像潘瑋柏的男生身上,沒有轉到別人身上過。高中二年級我喜歡上一個籃球隊隊長,也是迷戀的情感,因為我根本跟人家不熟,只是看人家帥就喜歡人家,但告白失敗之後還是難過了好一陣子,可能到大一我都還是蠻喜歡他的。高二剛失戀之後,我也看另外一個男生帥就接近人家,但當時我其實還喜歡那個籃球隊長,(也許只是因為想跟帥哥談戀愛吧)我當時跟那個人相處很愉快,也沒有什麼預設立場,那個人就突然變得超級主動,主動到我都快嚇死的程度,我幾乎是用落荒而逃的方式回應當時那個人對我的好感。
而我那時候才明確發現自己的自卑,我根本不相信會有帥哥會喜歡我(雖然我有勇氣告白),所以當對方真的喜歡我的時候,我直接嚇瘋,反而覺得對方有問題(想想覺得對對方有點抱歉),就不斷把對方推開。 大學的時候也喜歡過好多人,迷戀過一個法國男生(失戀的時候哭得要死)、一個足球隊學長,有吸引到我的則不計其數(大笑)也迷戀過一個床上功夫很爛的渣男(當時當了一陣子炮友形式的「小三」)。回頭看看自己大學三年級以前喜歡過的對象,通常都是「迷戀」居多,我根本沒有真正喜歡過任何一個人,都是喜歡對他們的想像。迷戀通常都很短暫,我可以很快地傷心完之後就換下一個人,從來沒有重新迷戀過誰,迷戀過的人過了之後反而自己看不上眼(也許是因為那些並不是真的喜歡,只是「迷戀」。)
我在大學三年級之後開始陸陸續續研究兩性關係跟上國外的線上課程,慢慢地就開始有些變化,我開始會喜歡實際跟我有曖昧互動、約會過的男生,但是也許就是我雖然能夠好好相處了,但都太快地進入幻想狀態並且想要交往(但當時我可能只是想嚐嚐談戀愛的感覺),到了一定程度就會得失心太重讓對方想後退。
這期間我也嘗試過跟男生交往,一個義大利而立之年的愛裝B建築師,以及一個我都忘記他特色的男生。但最後都是我主動我對他們失去興趣就分開了。如果要算我大學時期短期迷戀過幾個男生,少說也有15以上吧(大笑)
其中讓我感到失敗最痛的是三個男生,一個是去做海外志工團遇到的可愛西班牙男生、剛提到的法國男,跟一個是一個當時來往很密切,感覺好像有機會交往但最後失敗,一個事業剛起步的男模特兒。喜歡男模特兒失敗之後,我同定思痛,開始決心改變跟弄懂關係。在那之後才開始喜歡上一些真的會讓我對自己的感覺很好的人。
在我越來越弄懂兩性關係(現實)之後,我開始不再那麼容易喜歡上男生了,我開始可以區分單純肉體的吸引,跟實際上是否喜歡這個人。我甚至曾經對一個男人很有好感,發生關係之後我就完全對那個人失去興趣了,在那個男人之後我就非常清楚自己到底只是被對方的性吸引力吸引,還是真的喜歡這個男生。
而喜歡,就是建立在有實際互動上所引發的感受,而非自己的過度解讀之下所產生的情感。 也因此,真正建立在真實相處上的喜歡是可以維持得比較久的,但是喜歡這個情感會建立在對方對自己有利的地方上,而喜歡的情感很少能夠受到討人厭的行為的挑戰,當對方開始顯露「缺點」的時候,我們就會很難繼續維持這種情感。
我後來鮮少迷戀什麼人,只有一次有一個在實習公司的某個創新團隊的花花公子,對我做出了沒有男人敢對我做的調情行為之後,我短暫地迷戀過他以外。我發現自己的喜歡開始建立在真正的相處上,其中讓我比較印象深刻的男生,是我在實習公司的同事。 我每天都好期待跟他相處,覺得跟他相處真的好開心,當時我覺得那是一種細水長流的喜歡,但很奇怪的是對方決定去泰國發展的時候,我一點都不難過。這與我過去經驗的感受都不一樣,就是單純相處好開心好好玩,覺得好喜歡,但是這個人是沒有辦法勾起我的負面情緒的。
當無法勾起負面情緒,就會缺乏那種「非有不可」的衝動,這對應到現實世界,很多男人會對女人說:「跟妳在一起真的很開心,但是我現在還不想交女友」的感受大概是很類似的,因為「只是開心」而已,並沒有「非有不可」。而男人對於自己的承諾是非常謹慎的,除非他是一個信口開河的人。
我在紐約遊學時有一段豔遇,那是我第一次被對我來說有肉體吸引力的人迷戀的經驗,我第一次感受到原來被有魅力的人當作是一顆寶石的感覺是這個樣子。那個經歷轉變了我非常多,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心動」的感覺(但我並沒有喜歡上對方,只是純粹的肉體吸引),發現原來「心動」的感覺,是當對方讓我覺得自己很有價值的時候,才會出現的感受啊! 這跟我摸到一件讓我很心動的物品時的那種感覺很類似,是一種跟這個存在待在一起,我覺得自己的價值會被看見的感受。
才了解,原來喜歡跟心動是不一樣的,而缺乏心動的喜歡,就會因為自己選擇很多時,缺乏想要長久發展、作出承諾的衝動。若一個人讓你有心動的感覺,會讓你跟他在一起或看著他的時候覺得很圓滿,覺得「幸福」。但跟一個只是喜歡的人在一起時,會覺得「開心」但不會到「幸福」的程度。
而我的上一任男友,則是一個讓我體會所有感受的存在,同時有吸引、喜歡、迷戀、心動跟愛的感覺。我並不是那種因為超級喜歡就會動不動說愛的那種人,但也因為跟前男友交往的經驗,我真正體會了「愛」的狀態。那種東西好難以形容,大概就是一種能夠引起所有感受的力量,與另外一個個體擁有深度連結,並且有能力去了解對方的各個面向的狀態。在跟前男友分分合合的那幾年,我反覆地用各種方式確認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愛他,還是只是因為其他種種原因而誤以為我是愛他的。
而現在,我則體會到了什麼是只有愛,而沒有心動、喜歡跟迷戀的感覺是什麼樣的感覺,也因為這段關係我開始會辨認「愛」的存在。並且了解到「建立關係」跟「愛」是不一樣的東西。至於愛是什麼,我在這個專題的各個文章之中都有大量的探討,就不是此篇文章要說的重點了。而是想告訴大家,當我們能夠去區分這些東西,我們才能去區別到底自己現在面對的關係會不會長久,是不是真正適合自己的關係?其中關係的本質的成分是否足以跨越要長久在一起的那些障礙?還是自己的執著是建立在幻想上面?這些問題的答案都跟能不能分辨這些情感的差異的細節有很大的相關。
現在我已經從對愛情的幻想中畢業,但我事實上是沒有變的。要吸引到我還是很容易(長得帥氣質好就好),喜歡則是需要一定的門檻(需要有能夠讓我感覺到舒服的個人特質,只要被我抓到打腫臉充胖子的我絕對不可能喜歡),迷戀...倒是不太可能會有了,心動更是不用說,我知道我只會對能夠看見我價值的男人感到心動。 唯一的差別是,我了解我自己的運作機制,並且不會因為想要活在幻想世界而欺騙自己產生一些不必要的執著與自己幻想出來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