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月薪25萬,
那麼我肯定很忙,
即便下班滿腦子應該都離不開工作,
就算不用想工作的事,
想必只想放空讓腦袋休息,
能花在創作上的心力肯定跟富奸一樣可貴。
但是我還是會很想完成這部作品,
所以會花三萬塊(小錢啦),
聘(包養?)一位跟我一樣有創作熱情的年輕人,
畫插畫的功力跟我差不多或比我強的話可加薪(?)。
首先,
我會讓他知道故事的完整架構跟細節,
而每一章節我會自己先寫好雛形跟走向(難澆滅的創作魂),
然後讓他幫我把文章的「肉」補完(尤其是那些惱人的場景描述),
當然,
出版後會讓他跟我一起掛名。
至於為什麼那麼「慣老闆」呢(私人寫手月薪才三萬)?
聽我解釋!
這是有原因的,
我會要求他去另外找份兼職,
不管是小7店員還是麥當勞、熊貓,
甚至是去接其他公司的專案都可以。
我只希望他不要只顧窩在電腦前創作,
要出去與人互動、衝撞價值觀、爭取多元成就感,
好好體會舒適圈之外的人生。
就不說什麼高大尚的理由或理論了,
能好好與活人互動,
寫出來的角色對話起碼不會太詭異吧。
今天就不提「創作過程比結果重要」這種清高的論調了,
會說這種話,
是因為月薪沒25萬好嗎,
貧窮限制想像啊!
這篇就是寫來自嗨的~
話說啊,
以前有看過人訪問牛媽(鋼之鍊金術師的作者):
「如果你會鍊金術,你會用來做什麼?」,
牛媽說:
「直接把原稿鍊成出來。」
我想這應該就是大多數創作者的心聲吧,
因為故事基本上都存在我們的腦袋裡了,
只是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把它挖掘出來,
這段過程不一定享受,
充其量就只是一種勞力過程罷了。
不過我想要聲明一下,
我並不是否定「創作歷程」的價值,
畢竟寫
《靈魂的羽毛》的十年來,
這段過程著實深深影響我的人生,
不管是自我探索還是對外在事物的觀點。
因此這裡高舉的「速成」,
並不是指坐享其成的那種快速完成,
而是單純指「把已經決定的內容謄在紙上的
行為」;
明明都已經知道要寫什麼了,
只不過受到自身能力限制,
因此必須耗費那個「
物理行為」把已經確定的寫出來。
怪不得村上春樹會說,
不夠聰明的人才會寫小說─因為極度沒效率;
夠聰明的話,就會知道怎麼有效率地貢獻社會了。
一不小心又寫了一大串,
這種白日夢偶一做之就好了,
還是認真工作領小月薪,
然後爭取瑣碎的時間,
把好夢譜在紙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