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受害者樣貌」跟「檢討受害者」不一樣,前者是客觀的,後者是用客觀的資料做主觀的判斷。
在最近那篇引起爭議的文章《她被性侵的原因》裡頭,作者聲稱「女性受臨時起意性攻擊的比率跟衣著暴露程度有關」,當然,他提不出任何數據作為佐證,但我們退萬步言,假設這個論點是真的,那能不能得出「女生衣服不要亂穿」這種結論?
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解讀。所謂的錯誤,意思是指他的解讀方式只會導致弱勢變得更加弱勢。
舉個例子:前一陣子澳洲前總理曾拿出犯罪統計數據,證明澳洲原住民入獄率高於其他族裔,有著較高犯罪率。
這是客觀的數據,但對我來說,是非判斷的原則在於你如何使用這個數據。如果你拿來說明原住民被侵佔的歷史或是受到的歧視,進而爭取更好的福利政策或轉型正義,這樣的行為絕對是值得稱許的;但是,如果你是拿來落井下石,增加弱勢族群的負面刻板印象,給予他們更大的壓迫,那無論背後有沒有數據支持,這個使弱勢更加弱勢的行為本身都應該受到譴責。
把女性受性侵的原因歸咎到女性本身的衣著、個性或舉動也是一樣,把這個觀察拿來研究為何我們的文化不懂得尊重特定類型的女性,與把責任歸給被害人、進而壓縮女性的權利是完全不同的。許多研究都指出,性犯罪的比率首先關乎於這個文化對女性的尊重程度,不去處理權力關係中的壓迫者,反而希望透過改造被害人來解決問題,這種方法永遠不會是合理的處置,況且,在一個連女性衣著自主權都無法被尊重的社會,性犯罪只會更加猖獗。
1979年伊朗發生的伊斯蘭革命就是最好的例子,短短幾年間,同一地區的女性從偏向西方、開放的穿著,變成了傳統的伊斯蘭保守服飾,但至今,伊朗仍是女性最危險的國家之一。同樣的,在路透社的調查中,全球女性最危險的國家是印度,其首都新德里更被冠上了「強暴之都」的惡名,這顯然也不是因為印度女性的穿著暴露。
同樣的,權力關係也展現在父親、丈夫或男友身上,使他們成了性侵兩造關係中最常見的加害人,在性侵害被害人創傷復原中心的調查中,性侵兩造關係前兩名分別是「父親/手足」(32.4%)、「權威/長輩」(20.6%),在衛福部的調查中,最可能的加害者是「男女朋友」或「普通朋友」,諷刺的是,這篇文章中還提到「家中有一個人的話你必須要聽,因為他是最理解動物的人:父親。」
至於作者聲稱的「受臨時起意性攻擊」,在近10年統計中,被陌生人侵犯的比例是6.5%,還低於被直系親屬侵犯的機率,更荒謬的是,在作者的故事裡,加害者必須先買藥才能下藥迷暈受害人,這稱得上是臨時起意嗎?從犯人買藥決定犯案的那一刻起,這世上可能就注定多了一個受害者,被害人穿再多的衣服也不會減少性犯罪的總數量,唯有減少加害人才可以。
不可諱言,人都有著「動物性」,但文明發展的方向是順應著理性而非動物性,研究受害者樣貌進而降低犯罪者出現的機率,這是理性,但檢討受害人只是我們的動物性本能,因為認定受害者具有某些特質會讓我們產生一種虛假的安全感,認定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反而會降低我們做出正確判斷或降低傷害的可能性。
上面這段文字就寫在我心理學課本的第一章,但許多自認洞悉社會心理的人,至今仍在用錯誤的歸因產生錯誤的結論。繼續檢討受害者對社會沒有多大幫助,因為犯罪永遠是加害者主動,不是被害者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