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勵馨舉辦記者會發表性侵害案件的相關統計 [1],「熟識者所為高達七成」這個數據其實自我開始關注性暴力以來沒有太多改變,但似乎許多人仍不清楚;而性侵倖存者有54.5%是未滿18歲的兒少 [*2] 。
勵馨沒有強調的是,18歲以下女性更是受害高風險群,這呈顯出了性暴力議題中,性別與年齡的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或稱「交叉性」)。
與這資訊息息相關者,是我一直想跟大家談的「權勢性侵」判決,雖然因為其他事而圖文製作延宕中,倒覺得可先與此則新聞一道提及部分個人覺得算重要的內容,請見下方。
❝大多數被害人,如果面臨陌生人的侵犯,一定馬上反擊,但面對自己信賴之人,如老師、父母或親人,通常是呆在那邊,腦筋一片空白,不知發生什麼事情,或沒有情緒❞
以上摘自【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侵上訴字第 244 號刑事判決】,源於為該案件被害人進行心理衡鑑的專家證人諮商心理師證詞。
我認為這段話相當直截了當地擊破了一個每次發生性騷擾或強制性交案件,許多人最常陷入的迷思問題:「
#當下為什麼不強力抵抗?是不是拒絕表達得不夠明確?」
而根據我身邊曾被認識者性騷擾的朋友的經驗,顯於外的「呆在那邊」或「沒有立刻表達不舒服」有時不一定是「腦筋一片空白」,而是「腦中太多困惑」第一時間不確定是自己想太多錯怪行為人或者不相信行為人會這麼做。
另一個也常在各案件新聞下留言看到的提問:「
#為什麼拖那麼久之後才要把事情說出來?」以下這段,我認為也非常淺顯地回答了(可將案例替換為其他類似案件情境):
❝對老師高度信賴、不加設防,發生問題時會自覺不對,不敢質疑老師,但身體感覺不舒服... 製造出對自己更不利之處境,可見創傷的過程相當複雜,不僅只於憤怒、焦慮,她氣別人也氣自己,此以一般心理測驗是無法作出來的,這也是為什麼創傷治療要用這麼多方法進行... 受到創傷太大,腦神經系統就有痕跡,當時有什麼反應,其後發生同樣受迫場景,就會出現同樣反應,蓋因腦神經系統已留下痕跡,
所以創傷被害人在這種情形下,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因為創傷是一層一層的,無形中創傷會越來越大,原來反應就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反應,其後之反應,亦會如此,邏輯上雖不合情理,但從創傷角度,均屬合理,倘若未經治療,將嚴重影響其後生活,所以
#她的行為會遭先前創傷經驗所限制,
#一而再再而三的作出無法保護自己之反應,A女也不會因此對被告沒有感恩或是好印象,就如同亂倫的小孩仍然愛他的父母,但他會希望不要發生亂倫之事❞
根據蒲公英性創傷復原中心統計,平均要經歷約60到160次諮商輔導,倖存者的創傷療癒會出現較顯著的改善,而諮商是讓倖存者在想起這段歷程時,不再那麼痛。[*3]
倖存者的復原是漫漫長路,每位倖存者對於性侵害的身心反應機制也不同,因此身邊的親友若能
#覺察自己是否不小心落入完美被害人迷思(ideal victim myth),並能盡量
#將倖存者視為一個主體(換言之,原則上將決定的自主權交給倖存者,將自我定位為傾聽與陪伴者),且不加諸過多的想像或情緒投射,相信應該會很有幫助。
---
[*1] 查了衛福部的統計資料,似乎沒有說明得很清楚「性侵害」是指刑法上的「強制性交」還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的定義,包含社會通俗用語意義上的「性侵害/強暴」、猥褻、性騷擾。
[*2] 勵馨助性侵倖存者復原 籲社會友善 >>
https://tw.news.yahoo.com/%E5%8B%B5%E9%A6%A8%E5%8A%A9......[*3] 同註2。
※ 如對內容有疑問,懇請聯繫討論或指正,感謝。
※ 本人此作品採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授權條款,允許使用者重製、散布、傳輸以及修改著作,但不得為商業目的之使用。使用時必須清楚提及著作人姓名。
photo credit: UN 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