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號風球應否上班看美國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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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在立場新聞發表)
颱風季節來到,在家工作的僱員紛紛查詢若辦公時間八號風球生效,他們要否上班。根據《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僱主「必須盡早與僱員訂明有關颱風、暴雨警告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以及其他惡劣天氣下合理而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並在過程中諮詢員工及讓他們參與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爭拗及混亂。」 我們假設僱主制定的措施如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惡劣天氣,員工不用上班。諮詢僱員後雙方簽名確實。
如八號風球在一個工作天懸掛,想偷懶的員工會認為上述文字很明顯表明他不用上班。 原文主義者 (Textualist) 亦會同意這個觀點。 原文主義者認為法律及條款的文字本身 (而非寫法律的人的原意)是詮釋法律的依歸。一個理性且公正的人在法律生效時如何了解其文字,便是後世人了解這條法律的方法。2016年去世、曾說過:「我們用法律,而非立法者的原意來裁決。(It is the law that governs, not the intent of the lawgiver)」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卡利亞 (Justice Antonin Scalia) 倡議此說法。
可是,害怕公司生產力受影響的老闆們會提出抗議。他們會說條款的原意是保障員工安全,如果在家工作不會構成危險,要求員工如常上班非常合理。原意主義者 (Intentionalist) 與原文主義者一樣,認為法律意思不會隨年月更改。但是,他們相信編寫法律的人的目的和原意更為重要。法律原文以外,法官亦應翻查立法者的會議紀錄等歷史文件來判決。
我們又假設這條款在若干年後仍然生效。其時香港因氣候暖化開始受地震侵襲。「其他惡劣天氣」 這六個字又會受爭議。原意主義者會指寫這條款的人從沒有考慮過地震的威脅,即使十級地震,員工也必須返工。而務實主義大法官 (Pragmatist) 會反對此說法。他們認為法律是一份活生生的文件,意思會隨年月交替而改變,「其他惡劣天氣」包括地震才合理。
當然,一項僱傭條例實際上經常變更,以上所講以解說概念為目的,實用性低。可是,若我們研究的是美國憲法這種兩百多年來極少更改的法例,我們介紹過的三種詮釋方法就各有道理,在大法官間各有支持者。我們來看看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的判決。
美國憲法第十四項修正案表明所有美國公民享受法律上相同的保護。這項條款在1868年生效時,主流社會不接納同性戀,當時的立法者及市民不會認同「相同的保護」包括同性戀者的婚姻權。因此,四位信奉原文或原意主義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認為禁止同性婚姻並不違憲。他們認為三權分立下法官不是立法者,若現今社會主流支持同性婚姻,應該以民主的方式在國會立法達成。與之相反,有五位大法官以務實的角度出發,認為婚姻是社會的基石,禁止同性婚姻會引致社會不穩,更會剝削社會上不少人的尊嚴和權益,在現今社會違反了第十四項修正案。最後,禁止同性婚姻在五比四下被裁定違憲。
實際上,美國共和黨提名的法官,包括剛被特朗普提名的巴雷特 (Judge Amy Coney Barrett) 大多信奉原文或原意主義,而民主黨提名的法官則為務實主義的支持者。「保守」與「進步」之爭,亦見於法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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