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一期討論到如何運用文字的濃淡,來引導讀者對故事的想像,本期想延續下去進一步討論,如何利用文筆能力來強化故事風格。
我自己歸納出的方法,一共有三種。
動詞
動詞,指的是在進行描述的時候,適時將動詞置換成更誇張、更強烈的詞彙,藉此給讀者不同以往的想像畫面。
假設劇情是這樣的:
同學甲匆匆忙忙「跑」進教室,急得滿頭大汗,一看見我就高聲疾呼:「張君雅小妹妹,你們家的泡麵已經煮好了!」(好老的梗啊我的天)
跑是一個很常見的動詞,並不會有太過強烈的畫面感。若是想置換動詞,或許可以改成這樣:
同學甲腳步踉蹌地「撞開」教室的門,還不慎將附近的課桌椅全部「掃翻」,對著我高聲疾呼:「張君雅小妹妹,你們家的泡麵已經煮好了!」
用「撞開」這種比「跑」更為強烈的動詞,加上連課桌椅都被掃翻,更能顯現同學甲有多麼著急。
斷句
斷句其實跟上一期的濃筆、淡筆有異曲同工之妙,旨在利用長句增加畫面感,或者利用短句加快節奏感。
常被拿來討論的是金庸與古龍二大作家。有傳聞因為金庸的稿費算字數,古龍的稿費算行數,所以金庸會傾盡全力寫出一大段文字,古龍則喜歡短短一句就換行分段。
聽聽就好,誰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總之不可否認的是,長短句確實能帶給讀者不同的閱讀體驗,作者在書寫時可以依照劇情需求,選用不同的語句結構。
長句寫法就像這樣:
阿明提刀虎吼,奮力斬出一道新月狀的刀光;小華見狀趕緊揮劍抵擋。霎時間刀光劍影連綿不斷,金鐵敲擊得鏗鏗鏘鏘,直到小華承受不住阿明的刀,痛喊一聲,肩頭噴出一注鮮血。
長句寫法的畫面感詳盡。不論是誰做了什麼,造成什麼結果,都能從段落中找到蛛絲馬跡。
短句寫法例如這樣:
刀光、劍影、鮮血腥紅!
相較於前一段洋洋灑灑花了八十個字的篇幅,短句缺乏了明確的角色互動,但只需要短短十一個字,就能帶出極為強烈的衝擊感。
兩者之間並沒有優劣之分,只有適合與否,端看作者自身希望達到什麼效果。
人稱切換
最後的人稱切換,是指在第三人稱中適時夾雜第一人稱,帶領讀者融入角色情緒。
要注意的是,這種做法「不能」反過來使用,也就是說,第一人稱不能突然切換成第三人稱。
因為第一人稱是「我」。我就是我,不會在同一個段落裡突然變成其他人。
當然,你的故事裡面若有某種很炫炮的法術,可以讓主角的意識突然變換成別人,那大概就不在此限。
或者作者本人無論如何就是希望如此,那也不用擔心,寫下去便是,警察不會衝進房間逮捕人。
至於第三人稱為什麼可以,因為第三人稱是「某一個人」的旁觀視角。
既然是某一個人,那就可以是「任何一個人」。
認真要討論第三人稱的話,可能會牽扯到什麼「全知第三人稱」、「單一第三人稱」,或是其他雜七雜八一大堆東西,但我實在覺得那些沒什麼意義,所以今後都不打算討論這些。
寫作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好不好看」,沒有必要在分類上過度拘泥,給自己一大堆不必要的限制。
在第三人稱中夾雜第一人稱的做法,可以用在角色情緒特別重要的段落。
例如:
隔著一條馬路,小美忽然看見男朋友牽著前女友的手,臉上洋溢幸福的甜笑。
那個瞬間,小美的視線變得扭曲,一切畫面都失去顏色,只剩黑白。
為什麼?
那個瞬間,流過小美身旁的風都帶有一股腥味,讓她的腸胃翻攪,讓她想吐。
為什麼你牽著她的手?
那個瞬間,小美好像聽到自己的心臟有某種東西破碎了。
為什麼我為你做了這麼多,你還是不喜歡我?
利用第三人稱與第一人稱的交互使用,讀者就好像聽到了角色的心聲,從一個旁觀者變成了當事人,也就更能感受到角色此時的心情。
結語
這次的這三種方法,大概是我寫作這麼久以來,為數不多的小小祕訣。
當然,除了這三種方法以外,一定也有其他妙招,所以也歡迎你在底下留言告訴我,你是怎麼做的。
最後是老樣子的工商時間。
我是顧天晴,一名小說家兼評文人。
把寫作當成人生,有空就寫,寫到沒空。
每週日更新小說教學,以及不定期更新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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