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最令我震驚的一句話,是當大軍得知貝貝遭遇性侵去找校長,校長反對將事件公開的說詞——難道你要讓她背負被性侵的罪名嗎?在這裡,校長把「罪」跟「污名」混淆了,兩者指涉不同的概念,罪行常常會附帶污名,這有時讓人覺得,污名本身就是一種罪。對校長來說,談罪比談污名容易,因為罪明顯是不道德的;污名則還有討論空間。電影中另一組常被混淆的詞彙,是「遊戲」與「性暴力」,在「玩」這個動詞後面,必須接一件快樂的事,使用這個詞彙,讓加害者減輕罪惡;讓受害者否認受傷。透過言說的力量,真實遭到曲解,惡意得以續命。
揭發不公義有時只需要一時的道德勇氣(這不見得容易),譬如張誠發現貝貝被性侵去找大軍,大軍則告知貝貝的爺爺奶奶,兩人都遭到一些阻礙,但都憑良心和正義感行事,終讓多起性暴力案曝光。但我們很快可以看到,受害者的境遇並未因此改善。
電影中最大且決定性的錯誤是讓貝貝再度回到學校,有點難堪的是,讓貝貝離開跟回到學校的是同樣的2個人——張誠跟大軍。他們都認為自己有能力保護貝貝,這是相當嚴重的誤判,尤其不久前張誠才因為抓耙子被其他同學揍了一頓,足證其連保護自己的能力都不足。而大軍僅僅接送貝貝上下學,不認為需要全程監看貝貝在學校的時間,難道他認為性侵只會發生在校車?或認為加害同學會因為事情曝光而停手嗎?這恐怕並非他們過於天真,更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善良導致對邪惡的低估。
對於希望貝貝回到學校,張誠有這樣的說法——貝貝在身旁讓自己自覺有價值。這說法有一個前提,假定張誠必需待在(啟聰)學校,才需要貝貝進來陪他。而這種必需待在學校的觀念,很快使得張誠也成為這間學校的祭品。
張誠不惜性侵寶弟,只為了保護貝貝安全留在校園,這裡的關鍵字不是「安全」,而是「留在學校」這幾乎屬於聾人學生們的共同堅持。先不論這堅持的由來,一個殘酷的問題是,做這件事(性侵寶弟)時,張誠覺得自己有價值嗎?甚至這樣的行動成就了他的價值嗎?另一方面,當貝貝因回到學校再次被性侵,大軍卻猶豫起是否要再次揭露,因為這次他也有責任,這不罪過嗎?
另一個重要的題目,是受害者對於自己處境的認知。貝貝是個太善良的人,她不想讓爺爺奶奶擔心,不想張誠被欺負,不想大軍被責罵,又認為小光不是故意傷害她的,卻間接導致她最後動絕育手術的決定,而這竟是預先為了下一次的傷害做準備。同樣反映的問題是,為何堅持不離開學校?因為她沒有認知到危險性,不是吧。我甚至認為她的善良是為了讓她繼續留在學校,善良到認為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就沒有可以責怪、沒有可以躲逃的壞人了。
大軍在尚不知性暴力事件時曾說校園裡沒有壞人,這或許是對的。這世上沒有絕對的壞人,這句幾乎已經成為口號的話,提醒我們注意人性的複雜與曖昧,不要武斷地批判他人。然而可能同樣正確卻鮮少被提及的,世上或許也沒有絕對的好人。如同無聲的世界中,任何為善的舉措或思維,都可能造成更深的痛苦。
要回答「為何不離開」的問題,要先回到對污名的討論。電影開頭張誠抵達學校前,曾經進過一次警察局,警察充分地演示了一遍對聾人的偏見;而大軍到達時,也擅於運用這份偏見呼攏過去,讓事情船過水無痕。這裡製造了「聾人」與「聽人」的絕對對立,因為保護聾人的方式,竟反而是利用對聾人的偏見。而污名就建立在偏見上。帶著這樣的偏見進入啟聰學校,又成為性暴力犯罪的一環(無論加害或受害),於是這些學生被安貼上另一個污名的標籤。任何想離開學校的人,即刻面臨的是雙重的污名——又聾又不潔。這讓他們不得不認同學校,至少在校園中,所有人都是聾人;所有人都參與性暴力,於是這之中沒有偏見存在。這份認同如同愛。
這讓學校化身為一個沒有出口的惡之迷宮,惡意在其中被繼承與轉移,卻沒有離開的可能,並不像貝貝所說的小光畢業後就會好。小光作為一個惡之載體,同時扮演繼承與傳遞的角色,本身就如同迷宮,於是這份惡無法透過自殘找到出口,而小光對於賦予他惡的人,也是如愛的認同。惡不曾消失,只是更謙遜隱蔽地穿梭漫延,直至電影尾聲張誠跟貝貝都未曾離開的學校。
是以,最該被解決的問題是「去污名化」;而不是「罪」。誤以為這是罪的問題是治標不治本,並不是把該懲處的都懲處完就好。電影停留在這裡,對於罪的追討才要展開,而污名尚未破除,世界依舊無聲,思考則必須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