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比我以為的還要有錢

2021/01/0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那天,我到本地一家著名的面包店為家人買隔天的早餐,細心挑選著家人愛吃的口味。付錢後,我便往後巷的停車位走去。途經一家咖啡店,偶然看見一位母親帶著四個幼小的孩子,在地上鋪了一塊布便坐在那裏吃東西。孩子們共享著同一碗飯,飯菜非常簡單,母親一口接著一口輪著餵他們。其中一個相信是最年幼的孩子,大約一歲,吃完後便席地而睡,睡在一個紙皮上。母親小心翼翼的帶著他們坐或睡在角落,用桌子遮擋他們。她也不時的觀察咖啡店的情況,一邊調整著他們的位置,似乎擔心影響咖啡店面的面容,打擾了顧客的雅興。他們並不是流浪者,只是為生活努力打拼,在社會相對底層的世界中掙紮求存。
這一幕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過去也接觸過一些貧苦的家庭、流浪漢,甚至是貧民窟中的人們。每一次的拜訪也確實令人揪心。但不知何故這一幕卻深深吸引了我的目光,甚至這個畫面也定格在腦海中,揮之不去。或許是因為自己也有年紀相仿的孩子,相信也是聖靈的引導,讓我赫然發現自己其實比我以為的還要有錢。

關於有錢的標準

從小到大,我從不認為自己是個有錢人。雖然,物質生活並沒有什麽缺乏,只是因為買不起昂貴的手機,不能隨意出外旅行,享受美食也要精打細算,更別說買房了(有多少人一輩子就為這煩惱啊!)。所以,我一直不認為自己是個有錢人。對我而言的有錢人,應該是那些住著豪房,駕著豪車,可以隨意出手幾十萬的人,那才是有錢人。我們這些普通的家庭,或者說中產階級(至少收入超過貧窮線),一直都不被人算為有錢人。其實,關於有錢,每一個人的定義和標準都不一樣。我以為的有錢,在一些人眼裏不過是剛剛好,甚至有些窮酸。但在另一些人眼裏,我現有的生活,早已是他們遙不可及的夢想。
走在後巷的當下,兩處的聖經節也同時浮現在腦海中——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以及 “妳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樂意供給人” (提前6:17-18)。看著這個貧窮的家庭,不但使我發現自己是個相對有錢的人,也讓我赫然驚覺聖經裏頭關於富足人的提醒和教訓也正是對我說的。過去,我下意識認為這些經文是對我所定義的有錢人,那些在經濟金字塔頂層的人說的。但其實,神的話也是對我說的。我就是那個從不知足於有衣有食的人,總想要抓取更多,收納更多,享受更多。

不知足vs慷慨

當然,聖經也不是仇富,好像享受金錢就是罪惡。神乃是要提醒我們不要倚靠金錢,而是要倚靠賞賜一切(包括金錢)的神。祂也確實樂意厚賜百物於我們,只是不要我們將對祂的信靠建立在這些屬外在物質的恩典上,而是建立在祂身上。但遺憾的是,我們是多麽容易陷入在倚靠、貪愛金錢的網羅中。
保羅指出了其中的問題——一顆不知足的心(8節)。我們想要擁有更多來滿足自己各樣的私欲,並為各種貪愛尋找借口(當然,合理的理由是應當被認可的)。因此,保羅也提出了一個有效的方法——一顆慷慨、樂意給予的心(18節),使我們能遠離貪愛錢財的境況。因為知道一切不只是我努力所得的,更是神的恩賜。既然壹切是神的恩賜,那它們也不只是屬於我的。我們應該甘心樂意的給予,多多行善,在好事上也富足。
    異鄉人 - 安波羅修·黃
    異鄉人 - 安波羅修·黃
    來自馬來西亞的年輕傳道人,近幾年在教會牧養現場觀察、思考、實踐信仰。希望藉著文字在網絡上與其他基督徒交流,分享聖經信息。同時,也願抱著彼此尊重的態度,與非基督徒分享個人信仰。 世界非我家,我乃異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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