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黑利是曾經紅極一時的暢銷作家,他的特色是「行業小說」,每本小說都針對一個行業,如航空、飯店、銀行、汽車等等。他寫每本書都要用三年:頭一年用來做行業調研,接下來半年檢閲調研筆記,最後用一年半寫作。這種寫法相當費時,以至於他在四十年漫長的寫作生涯裡只出了十本小說。他把行業知識用通俗故事包裝起來,讀一本小說順便瞭解些行業內幕,既是消遣又能滿足好奇心,難怪幾乎本本暢銷。
不過這種寫法也有天然的缺點。調查報告與小說畢竟是兩樣事,比起一石二鳥,更容易顧此失彼。材料堆積多了,一定會破壞文學性。阿瑟·黑利筆下的人物都是二維扁平的,從頭到尾沒有任何發展變化,是用來闡述行業背景、推動情節發展的工具。小說中的故事情節也都很套路化,基本就是正邪對抗:正派有創新意識、職業道德,反派則因循守舊、唯利是圖;雙方不斷產生衝突,最後正義戰勝邪惡,大團圓結局。
另一個問題則是內容的時效性。行業發展日新月異,每隔幾年就要大換樣。阿瑟·黑利交出的行業報告,又有多長的保質期呢?他從五十年代開始寫小說,最後一本小說也出版於二十多年前了,想要靠看小說來學知識的讀者不妨自己掂量一下。說到底,學習是學習,娛樂是娛樂,不要妄想投機取巧。
《烈藥》出版於一九八四年,是阿瑟·黑利的晚期作品,寫的是製藥業。這本書保持了既往的風格,該有的優點依舊有,也沒能擺脫一貫的毛病。女主人公在製藥業摸爬滾打幾十年,從底層的小推銷員一路做到總裁,小說通過她的職業生涯展示了製藥業的方方面面。看完這本書,讀者對製藥業的產業結構、生態都會有基本的認知。
無論主配角,書中人物都是刻板符號,沒有真實感,全書沒有一個讓我喜歡的角色。阿瑟·黑利太偏袒女主人公了,把她刻畫成了完美無缺的高大上人物,不管她做什麼都是對的,她是商業先鋒、道德楷模,得了便宜還要賣乖,所有人都愛戴她。然而她的所作所為並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她的事業成功主要是靠傍大腿,她的道德感呼之即來揮之即去。儘管她一直被作者標榜為道德榜樣,可是她出軌後心安理得,結尾處沒有揭露公司訛詐藥管局的真相,只因為「這對誰都沒有什麼好處」。所謂「瑪麗蘇」「鳳傲天」大概不過如此吧。
這本書的時間跨度實在太長了,故事從五十年代一直到八十年代,這樣長的跨度很難設計緊湊的情節。整本書就是藉由女主人公的經歷串聯起來的,雖然都是圍繞著製藥和醫療,但是各段情節彼此間聯繫甚少,簡單說就是流水賬。最後也是斷崖式結尾,突然就結束了。
尤其遺憾的是,這本書裡的行業知識過於陳舊。經過三十多年的歲月,不論是製藥行業本身還是大眾對醫藥的認知都已經大幅變化了。書中花費大量篇幅描述的現象,比如感冒藥治標不治本、孕期不能亂吃藥等等,這些都已經是常識了。看完這本書,我很難說自己長了多少見識。
通俗暢銷書往往是短壽的,一旦脫離時代就不復往日光彩。不管曾經賣出多少萬套,翻譯成幾國語言,現如今阿瑟·黑利確實過時了。作為消遣不妨一讀,不要有太高的期待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