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這會是一篇兩方都得罪的文章,以及某些想法會是「觸類旁通」到你可能覺得我在瞎扯,若是讓你不舒服,在這邊先道歉。
1. 對於開黃腔這件事,首先是與「性」相關的話題不一定都好笑,不只是表演者要有這樣的認知,觀眾也不應該用笑聲去鼓勵這樣的行為。譬如說,假使今天有一個Stand up演員上台之後,在沒有任何鋪墊的情況下說「蘋果」,大概沒有人會笑,但是在同樣沒有任何前因後果的情況下一上台就說了句「雞雞」,則有大概率會收獲到一些笑聲。這真的是一種很不尊重的行為,不是不尊重女性,而是不尊重搞笑這個專業。搞笑及幽默沒有這麼廉價。黃腔可以很好笑,但是同樣要經過縝密的設計和鋪排。
2. 承上,黃色笑話很容易造成女性被冒犯這件事是真的,但是一方面我必須說,基本上絕大多數的笑話都是靠著不同程度的冒犯特定群體來讓觀眾覺得好笑,另一方面是有一些與女性和女體完全無關的黃色笑話,如果也讓女性感到不適,我個人覺得可能跟搞笑無關,而是這個社會其實潛在的觀點是「談論『性』是男人的事,女人最好不要扯上關係,女人主動討論『性』是放蕩,男人在女性面前談到性,則是女人受損了什麼,男人得益了什麼」,我同樣不認同這個觀點。
3. 性騷擾事件的發生,不因為受害者的身份和形象而影響是否成立的判斷。雞排妹的形象再暴露再開放,都不是其他人侵犯她身體自主權的理由,日本以性愛謀生的AV女優,和伊斯蘭教全身裹緊緊的女性都可能遭受性騷甚或性侵,不會因為她常常跟陌生人做愛就對性侵無感,也不會因為她完全不顯露身體曲線就能讓男人不對她產生性慾。
4. 這次很多女性跳出來支持雞排妹,其實很大的理由是在我們的社會中,女性在成長歷程遭受程度不一的性騷和性侵的比例遠遠比男性想像得更高。事實上,身為男人,我同樣也會對很多男生對這方面認知之匱乏而瞠目結舌。
5. 上一篇文章就提過了,我認同雞排妹可以認定翁立友對她構成了性騷,但這並不代表她之後做什麼都可以是對的。這邊的對錯判斷標準還不是道德或善惡標準,而是單純就是否可以更完整更有效的達成目的的標準來衡量。
6. 承上,我很不認同她去翁立友記者會這個行為。不管她再怎麼覺得翁立友罪大惡極,她都不能以這樣的行為去妨礙翁為自己發聲的權力。她可以事後再開記者會痛斥翁說謊,她可以再邀請翁立友跟她一起開記者會當面對質,甚至她可以就等著翁立友的記者會自爆(像現在這樣),但是以這樣強行參加的方式,我覺得不妥。不管翁立友是不是罪大惡極,在現代社會他都有為自己完整發聲的權力。
6.1 雞排妹去翁立友記者會這件事居然可以讓我想起美國大選。川普指控拜登做票的直播記者會被MSNBC強行中斷了,我知道有人拍手叫好,但是我的觀點仍和上面一樣,在民主社會中你不能隨意去干擾甚至中止他人為自己發聲的權力,台灣某些媒體再厭惡韓國瑜,也沒有這樣粗暴的行為。這讓我對美國的媒體專業失望透頂。
6.2 雞排妹在記者會上被大量媒體記者團團包圍的畫面,似乎觸動很多人,覺得這是社會力量壓迫女性的具體展現。我不批評這樣的見解,但我見到的可能與他們不一樣,我看到的則是這一場記者會媒體話語權的掠奪,這麼多麥克風和攝影機對著她,等著看她要說什麼。如果你覺得她此時此刻被霸凌,很抱歉的是,我覺得是求仁得仁。
6.3 好像有人說雞排妹在翁立友記者會前一天已經知會過自己會到場,所以沒有做好準備以至於現場大亂是翁團隊的問題。這讓我想起某些偵探漫畫中,有些怪盜同樣會在下手行竊某些藝術品之前先向警方預告,最後總是得手,所以你可以去責怪或嘲笑那些警察的無能,但是這並不代表偷竊這個行為就是對的。
7. 這次在網路上雙方論戰打得火熱,老實說,我並不覺得有哪一方是完全理虧的。但是在此同時,我也覺得雙方的言論都有出現很大的漏洞,有種「靠!你們爭氣一點好不好!提那個幹嘛!不就是準備給對手鞭的嗎!」這樣的感覺。
8. 確實我覺得如果翁立友的記者會是用我上一篇的邏輯,可能會好一點,最起碼不會是像現在這個這麼落漆。但是我並不是為了這個才寫的,也並不代表我同情或認同翁立友。只是這個性騷擾的問題,乃至於在現在媒體輿論環境下的應對,真的沒有簡單直線思考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