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的六種境:顯現境、所取境、趨入境、耽著境、直接境、間接境
- 六種境是同時呈現,而不是先有顯現境,再有趨入境
- 只要是認知,它都有顯現境與所取境,但某一種認知的顯現境與所取境不一定是存在的。意思是它的事例裡面,不見得都是存在的事例。
分別知的例子:聲音是常法,它不存在,但是它是執著聲音是常法的分別知的顯現境
無分別知的例子:兩個月亮,它不存在,但是它是執兩個月亮的眼根知的顯現境
- 所有的認知,它的顯現境與所取境都是同義。
- 以經部宗而言:「常法與分別知的顯現境同義,無常法與現前知的顯現境同義。」
- 只有分別知有耽著境,其他的認知都沒有耽著境。
- 直接境是指,一、能夠顯現出對境的相,二、在顯現的情況下去證得,從這兩種角度可分為直接顯現與直接證得。
- 顯現就是直接顯現,沒有間接顯現,所以只有間接證得,間接證得不見得要現起對境的行相。
於分別知範圍內,以「執著鬧鐘的分別知」為例
- 有六種境,其中顯現境與所取境同義,趨入境與耽著境同義。
- 如果某一種分別知能夠證得境,我們說它的趨入境、耽著境、所量,三者同義。所量的意思指的就是:心能證得的境。
- 分別知的顯現境,是指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鬧鐘在心中現起的影像是「顯現境」
- 所謂的「趨入境」,指的就是我們心中所想的對境,鬧鐘是「趨入境」
於無分別知範圍內,以「緣著鬧鐘的眼根知」為例
- 只有五種境:顯現境、所取境、趨入境、直接境、間接境
- 無分別知的顯現境、所取境與直接境是同義的。
對於「否定非瓶」到底是常法還是無常法,這一點在三大寺就有兩種不同的看法:
- 如果我們在強調否定非瓶的時候,是把非瓶用一個括號──否定〔非瓶〕,此時「非瓶」本身是常法,否定掉「非瓶」這個常法的狀態,它應該也是常法。這時,否定非瓶與瓶不是境、時、自性的成住質同。因為這兩者根本不是質同。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解釋,否定非瓶是常法。
- 另外一派的人認為:否定非瓶是無常法;它不僅是無常法,而且它是瓶。因為否定了非瓶之後,它要強調的是「否定非瓶之後的狀態」,也就是瓶本身。從這個角度去分析的話,否定非瓶是無常法,而且它是瓶,所以從這個角度,否定非瓶與瓶是境、時、自性的成住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