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享有盛名的文學大師中,狄更斯大概是我最不懂得欣賞的一位。我在年少時讀過《霧都孤兒》和《大衛・科波菲爾》,只覺得拖沓散漫,沒看出太多好處來。我當時年紀太小,而狄更斯又太著名,這使我不由得陷入自我懷疑。這次讀《遠大前程》,算是一次重新認識狄更斯的機會。
《遠大前程》是狄更斯的晚期著作,被公認為是他最成熟、最優秀的作品之一。我在讀之前是滿懷期待的,希望能推翻過去對狄更斯的不良印象。強忍著耐心讀完後大失所望,這簡直是我讀過的最荒謬的一本小說。
讀者的口味千差萬別,即便是公認的經典也未必能讓所有人滿意,有很多名著我讀過後都不以為然。不過大體來說,一本書能獲得經典之名,總有其過人之處。我樂於承認一本我不喜歡的書其實寫得很好,只是不合我的審美趣味罷了。而《遠大前程》的缺點實在太明顯,我無法認同這是一本好書。
首當其衝的毛病就是結構散亂。《遠大前程》的主要情節很簡單,講的是一位名叫皮普的貧窮少年因緣巧合獲得從天而降的財富、之後又失去財富的故事,整體框架頗似寓言。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故事,狄更斯寫成了分成三部、超過四十萬字的長篇。這本書情節枝蔓叢生,主人公皮普多數時候都是個旁觀者,大量筆墨都花在配角身上了。讀完全書,我發現很多旁支情節都沒有邏輯上的必要性,完全可以刪去。
比如說書中的奧立克這個角色,在第一部裡他純粹是個討人厭的角色,第三部裡突然要加害皮普,並且承認自己是第一部裡襲擊皮普姐姐的真兇。但是為什麼要在故事中硬加入一個反派、上演暴力戲碼呢?在這兩處暴力情節裡,襲擊皮普姐姐造成的結果是姐姐這個角色的退場,她此後臥床不起、喪失言語能力,最終去世。考慮到自從第二部皮普去倫敦以後,他家鄉這些角色露臉的機會自然而然大大減少,沒必要用這種方式除掉一個角色。而且之前明明花了許多筆墨去描寫皮普姐姐,這樣突然的退場不是白白浪費掉一個角色嗎?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狄更斯要製造懸疑煙霧,讓讀者好奇誰是兇手。至於皮普遇襲,這段情節完全是個噱頭,身處險境的皮普轉眼間就被朋友救出來了。說白了這些情節就是給小說添加刺激,是通俗小說中最下級的手法。
再比如說第三部裡,小說快要收尾時突然揭示逃犯馬格韋契是郝維仙的養女埃斯苔娜的親生父親,律師賈格斯家的女傭人莫莉則是埃斯苔娜的母親,馬格韋契和莫莉之間有一段悲慘刺激的陳年往事。考慮到馬格韋契最終並沒有與埃斯苔娜相認,而莫莉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配角,並且此後再沒有出場過,這段情節到底有什麼意義?讀到這段情節時我簡直覺得是在看狗血肥皂劇,狄更斯像是要把所有配角都找個藉口聯繫起來。
比這些狗血情節更沒有意義的是在第二部裡,皮普和朋友赫伯特去看《哈姆雷特》的演出。這一章憑空冒出來,與前後章節都沒有任何關係,既沒有推動情節發展、塑造人物性格,也沒有抒發什麼高論,純粹是充字數的。
這些四處冒出來的旁支情節把整本書搞得亂七八糟,嚴重干涉到了主線情節。主人公由貧到富、又由富到貧的過程本應是故事重點,卻都是點到即止。第二部裡皮普得到從天而降的財富後去了倫敦,讀者沒有看到皮普突然得到財富後有怎樣的心理、行為上的變化,反而一直在寫皮普身邊奇奇怪怪的人,只是偶爾提一下皮普一直揮霍錢財欠了很多債,我甚至沒搞明白皮普的錢都花在什麼地方了。第三部裡皮普得知真相後,故事又一下子變得非常肥皂劇,充滿誇張的戲劇衝突,重點變成了怎麼幫馬格韋契逃出英國。總之這本書繁雜混亂,主旨不明,幾乎每一處情節發展都是靠巧合,是奇怪的大雜燴。
第二個毛病就是人物單薄。福斯特在《小說面面觀》指出狄更斯筆下的人物都是扁平的,每個人物都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遠大前程》裡人物眾多,沒有一個人物真實可信。這些人物要麼是搞笑式的,比如皮普凶悍的姐姐、懼內的傻大個姐夫、愚蠢的彭波契克舅舅;要麼是工具式的,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製造意外巧合來方便作者講故事,比如馬格韋契和奧立克;要麼是純粹的怪人,比如郝維仙、埃斯苔娜、賈格斯和溫米克。至於主人公皮普,他是最糟糕的一種,由始至終面目模糊。
扁平人物最適合喜劇,幾個搞笑角色算是最討人喜歡的。姐夫喬明明不識字卻假裝讀書那段是全書唯一逗樂我的地方。工具式的角色最不真實,整個故事的始作俑者馬格韋契沒有任何真實性可言。當初皮普幫助馬格韋契,給他吃的和銼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皮普被嚇唬住了。我看不出來馬格韋契這樣一個罪行纍纍的囚犯為什麼會對皮普如此感激,以至於把他的錢財都送給了皮普,後來還冒著死亡的危險回國看皮普。只能說是作者出於情節需要,強行安排角色做出不合理的事。
這本書裡占篇幅最多的是純粹的怪人。郝維仙年輕時遇到了情場騙子,遭到拋棄後備受打擊。她活像是個女幽靈,住在鬼屋一樣的大宅裡,大白天裡也門窗緊閉烏漆墨黑。她仇恨男人,把養女埃斯苔娜培養成沒有感情的機器人,讓埃斯苔娜用美貌去吸引男人然後再折磨他們。賈格斯是一個精力旺盛、頭腦發達、特立獨行的律師,在書中反覆出現,似乎要在小說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卻半途而廢。
全書中最古怪的人物要數溫米克,他簡直像是從卡夫卡的小說中穿越過來的。溫米克是賈格斯的律師事務所中的一個辦事員,冷酷無情像一台機器。狄更斯描述溫米克身材矮小、臉孔像方方正正的木頭、嘴巴像郵筒。這樣一個幾乎沒有透露出任何人類情感的角色在小說中期與皮普建立了奇怪的友誼,皮普數次造訪溫米克。溫米克的家像一座迷你的城堡,有大砲、護城河和吊橋,還有古怪的機械門。溫米克的父親是個聾子,喜歡看別人對著他點頭。溫米克和一位司琪芬小姐談戀愛,這位小姐也是個木頭人。除了處理一些金錢相關的事務,溫米克對整部小說的故事情節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而這些事務當然可以直接交給律師賈格斯來完成,沒必要非得添加一個新角色。恕我愚鈍無知,我實在沒能看出這個角色有什麼意義,創造這個人物大概只是出於狄更斯的幽默感吧,或許他寫這本書的本意就是創造一出怪胎秀?
至於主人公皮普,他的形象模糊可以說是第一人稱敘事的副作用。他是全書的敘述者,總是在觀察別人,沒有多少時間研究自己。皮普可以說是扁平人物的代表了,經歷了這麼多事卻沒有什麼人格上的發展。
這本書的第三個毛病就是情感膚淺。狄更斯經歷過不快樂的童年,對小孩子遭受的欺辱感同身受,最擅長寫敏感少年的內心苦痛。但是他寫出來的苦難都是表層的,似乎少年最大的不幸就是被壞人欺負,連《哈利·波特》都要比這深刻些。《遠大前程》寫到了上下層人物,卻沒有表現出作者對社會的洞察力。皮普身邊的那些小人確實愚蠢又勢利眼,但也就僅此而已了。小說裡著重描寫了皮普對埃斯苔娜的愛,這段所謂的愛情令人格外難以忍受。埃斯苔娜是郝維仙培養出來的小怪胎,內心一片荒蕪,從來沒有對皮普表示過任何善意,皮普卻愛她愛的死去活來。我不明白皮普為什麼愛埃斯苔娜,唯一的理由大概就是埃斯苔娜長得漂亮又有上流氣質。我一直以為這段愛情是諷刺性的,小說結尾處卻用浪漫筆法描繪兩人的相處,全書最後一句話寫到「一片廣闊的靜寂沉浸在月色之中,似乎向我表明,我和她將永遠在一起,不再分離」。想到埃斯苔娜之前的所作所為,還有皮普曾嫌棄善良的姑娘畢蒂不夠漂亮,這段肉麻的描寫真是令人難以直視。
《遠大前程》出版於1861年,距今已經超過一個半世紀了,我曾想過這麼老的書寫得粗糙些或許可以被原諒。可是轉念想到1830年的《紅與黑》,1857年的《包法利夫人》,1865年的《戰爭與和平》,1866年的《罪與罰》,《遠大前程》實在無法與同時代的傑作相提並論。恕我冒昧地提出一個小意見:我以為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小說得益於大英帝國的影響力,被過分地高估了;與此相對地,由於近代中國在國際上的文化影響力低,《紅樓夢》《水滸傳》等偉大小說則被外國讀者不公允地忽視了。讀書是私人愛好,握好自己心中一桿秤才最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