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屏東跟騷殺人事件,以及〈消失的情人節〉電影爭議,讓大家對帶有情愫的跟蹤騷擾行為多了一些討論與認識。這類跟蹤騷擾的英文是stalking,的確,會有跟騷行為的人,有一些就像〈消失的情人節〉裡的阿泰讓人同情。但,為了保護像是屏東跟騷殺人事件裡的受害者,我們對跟騷行為還是要嚴肅面對,積極立法。

如何定義跟騷行為?依照國外的準則,大致包括以下行為:
- 持續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臉書推特訊息騷擾或威脅(一開始可能只是表達關心)
- 送給你你不想要的禮物(即使是很名貴或很有意義的禮物)
- 跟蹤你或你的家人、密友
- 偷竊你的紙本信函
- 想從其他人獲得你的秘密
- 當你不在家時闖入你的家門
- 破壞你的財產或車子
- 威脅或攻擊你,或攻擊你的寵物
國外統計,有80%的跟騷者是男性,有11%的女性回報自己被跟騷過。有40-50%的跟騷者是現任或前任的伴侶,這類跟騷者容易產生「家暴」。15-24歲女性有最高的被跟騷率。同性之間也可能有跟騷行為。美國的統計,「被跟騷」的終身盛行率,女性約8-15%,男性約2-4%。「網路跟騷」(cyberstalking)是現在常見也常被忽略的跟騷行為。
為什麼會有跟騷行為?這有一部分來自基因演化。當我們遭遇感情變化,如另一半說要分開時,可能也會產生短暫的跟騷衝動,想要跟騷前情人與他的新歡,想要密集接觸前情人、表達我們的愛意、陳述我們才是最適合的人選。這些動作,有時還真能挽回,增加繁衍後代的機會。
我們的衝動如果遇到強大阻力,可能很快就平息下來、覺得不妥趕快去看精神科醫師、或在新對象出現後就漸漸淡忘。但有少數人的跟騷衝動非常強烈,腦海會不斷出現跟受害者有關的意念、聲音、影像,止不住一直注意、騷擾對方,這時就算有新的對象出現,也未必能轉移那強烈的執念。想像在數萬年前的狩獵採集時代,沒有政府、沒有警察,有強烈「跟騷衝動」的人,有可能多數嘗試都失敗,但少數成功了、最後發生性關係。不管當下有沒有違反受害者意願,只要基因流傳下去的機會多了1%,在演化上就會有些優勢。
現在有民間團體推動跟騷法立法,政府部門則表示草案中有些法條不易實施,也恐侵犯人權。法案細節我不懂,但跟騷行為應該受到重視。當受害者覺得自己被威脅、感到害怕時,我們要當作一回事。和跟騷行為有關的資訊與知識,還需要大家注意與分享。
本文資訊來自以下文章:
- Love or Obsession: A guide for Women Being Stalked
- The Evolution of Stalking
- Some Thoughts on the Neurology of Stalking
- What Motives a St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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