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沒出現的妳寫信28—妳說妳喜歡小余

2021/05/0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魚:
我和小余見面了,我喜歡她耶!糟糕,我也喜歡妳,怎麼辦呢?我不想瞞妳,也不想找個藉口、理由,默默地從妳的面前消失,我不做這種事,我做事都要有交待,而且我也喜歡妳,我想跟妳繼續維持關係,我該怎麼辦呢?
我本來以為她是小朋友,是妹妹,所以天南地北,跟她亂聊一通。但是見了面後,不是耶!不是妹妹,我知道那個感覺不是妹妹,她也對我表白。我要特別聲明:不是她對我表白我才那麼感覺,是我自己本來就有那個感覺的。
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告訴妳。我什麼事情都可以告訴妳,我從來沒跟別人說過的事都自然跟妳說了,這件事情當然也可以,妳別打我喔!別對我生氣,別悶聲不響地就不理我喔!拜託!
如果妳認為我很糟糕,我是個爛人的話,儘管罵我,我寧願妳罵我,不要不理我,也不能默默走開喔!我很怕妳突然消失了,如果真的那樣的話,我不能原諒我自己。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要跟妳分手,我也不想拒絕小余,讓她從我的生活消失。我該怎麼辦呢?
喬:
妳先不要自責,不要慌,這沒什麼,是「正常」的事情。妳什麼都可以跟我說,不是妳說了,我就會否定妳,罵妳,或不准妳做什麼的,不是的(好像以前,我們的爸媽或老師都這麼引誘我們說出實話來,然後再加以懲罰,那不是真正的要我們誠實,只是欺騙、引誘而已。)。
妳喜歡她這個人,跟妳和她講電話講很久的事情一樣,很好啊!妳多一個喜歡的人有什麼不好呢?我不在妳身邊,不能陪妳的時候,如果她可以的話,有她陪,很好啊!
伴侶不必只有一個,這就是我說的「開放式關係」啊!最主要的是「知情同意」,妳告訴我,我知道了,我也同意,沒反對,所以妳放心去吧!只要有時候記得我就好。
還有,我們做一個約定,不可以「不告而別」,突然消失不見,我們已經有一陣子的互動了,如果不想繼續聯絡的話,
一定要好好說再見,
妳可以嗎?我們打勾勾,就這麼約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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