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系列:桃園交警的腳很痛;全然的客觀(重複)

2021/05/11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無聊流水帳打打的燃起,是在看完IG”apolicedaily”粉專0510凌晨的文章後開始。
看這篇比阿嬤的洗腳布還長的文章之間,可以先看看最近又登上社會新聞版面,一面倒地被網路輿論撻伐的桃園交通警察的新聞。
看看影片,再看看底下的留言,如果還有體力,再繼續把這篇文章看下去。
希望可以讓閱聽者有不一樣的想法,讓心可以容納更多(這樣也可以比較自由自在,及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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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沒有全然的客觀
這又是舊題目了。(只是加入新的描述)
二、
一般人說到評斷是非這件事,都會以「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來譬喻。
但個人覺得比較像是「天秤」:
每當發生一件事了,在判斷這件事情的是非時,人們會在天秤的兩側放上砝碼;有時候是左邊多一點,有時候是右邊多一點(其實兩邊都有擺東西)。
這時候,如果來定義什麼是「全然的客觀」,或許直觀上會認為是「那就砝碼擺中間」,不過在將砝碼擺在中間之前,或許要先確定一件事,「砝碼是什麼做的」?
姑且先定義是「情緒」做的。
而隨著情緒的狀態(自己的所見所聞,以及那些過去到現在,早已根深蒂固建構在腦袋中的既定想法,是好用的催化劑),「砝碼」因人而異地或大或小。
定義完「砝碼的材質」,接著,就可以把砝碼嘗試擺到「天秤的中間(也就是支點)」:
然後會發現,很難找到平衡的重心;特別是隨著砝碼的增大(較大的情緒),這種平衡更難取得。
結果,砝碼很容易地又滑回天秤的某一側。「全然的客觀」又再次證明不可行。
三、
「全然的客觀」前提,是「沒有情緒」,所以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人是很難避免情緒的。
而且,如果面對一件事,完全沒有情緒,那也根本不用評斷人事物的對錯(完全不需要用到天秤)。(本來無一物)
也因此,討論「如何判斷是非,可以保持全然的客觀(擺在天秤的中間)」,討論到後來,發現根本不是可以討論的。
四、無法全然的客觀,但可以「接近」「全然的客觀」,藉由在天秤兩側的起起伏伏。
(一)上述的前提,必須是「評斷是非的人有搜尋資訊以及廣泛蒐集資訊吸收後,砝碼(情緒)壓在天秤另一側的重量不要太極端,才有機會讓新資訊出現後(新情緒產生),讓天秤兩側起起伏伏(是一個動態過程,而不是固定傾斜在某一側)」
(二)沒有上述的前提,就會產生兩種人:
1.一派人是認為每天結束後,累都累死了,不太有意願花費時間在各種資訊平台;只負責看是非對錯的兩方,殺得血流成河,再看自己感覺以及既定的腦袋內容物,決定要往哪裡補刀(評價是非對錯))
2.另一派人,很積極地在各大資訊平台蒐集資訊,可是往往蒐集到新的資訊、轉而支持天秤的另一側後,卻又死死固定在另一側那邊:
這種結果跟沒看什麼資訊就支持某一側,基本上是相同的。
因為後來多蒐集(新增)的資訊,也不一定代表是真理(也可能經過修飾和篩選)。
五、天秤兩端擁護者的對立:
在甚至不能「接近」「全然的客觀」的狀況下,所產生的兩種人,就會分踞在天秤的某側,和另一側的人對立。
一般大家習以為常的身分標籤,諸如種族(白人或非白人之間)、宗教、黨派(國民黨和民進黨之間)、階級、職業(執法人員或非執法人員),跨代之間(年長者和年輕人),甚至是老公老婆之間,都可以形塑出一個又一個對立。
這之中的尷尬點是,分類本身不是問題,在這之中也是相當多的「接近」「全然的客觀」的人,但只要一旦有少數人開始佔據天秤的一側,那「對立」就會產生。
在人們只有有限能力只能看到部分狀況的前提下,光只要是一點點的對立,這世界就會變得混亂不堪。(資訊傳遞的快速更是加深了這個現象)
六、制度的建立:
無法全然的客觀的另一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情緒的無可避免」),是因為人無可避免地都是用「本位主義」思考(思考的前提,很容易先考慮到自己、對自己重要的團體);
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習慣「在天秤的兩側之間起起伏伏」(來來回回,相互印證);
就算習慣了,也因為每年都有新的人,來到這個世間、離開了這個世界。所以個人的習慣又要重新建立了。
結果,藉由天秤的來來回回,以較為「接近」「全然的客觀」,就整個社會來說,本來不好達成,但藉由「制度的建立」。特別是允許各種聲音交錯在社會中的民主制度,可以讓前人接近全然客觀的各種產物,得以留下 (只是這些制度,隨著時空背景,都還是需要不斷地調整);不過,初來乍到,尚未習慣在天秤之間起起伏伏的人們,面對既有制度的人們,是們可以體會出箇中滋味,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感受或感恩前人的結晶,並與時俱進地修改這些制度;跟否定某些制度,只想著前人的惡。畢竟還是不同的)。
七、「身處其中」VS「旁觀看戲」
前面六點的應用性,主體為「旁觀者」,也就是今天發生了某件事(人事物),和自身利益沒有什麼相關的人。
前面是說「旁觀看戲」不可能全然客觀,只能「接近」;那「身處其中」,又是如何呢?
(一)實質層面:甚至連「接近」都不可能。
1.就當事人來說:
這一部分,是一定要選擇天秤的某一側的。簡而言之,當一件事傷害了自己或自己重視的團體(家人),要一個人說出「這件事沒有錯」,違反了生存的法則。
2.就旁人來說:
或許可以回到前面一、~六、的討論,但「實際上」如果旁人是處理事情的執法者(例如警察、檢調、法院等執法單位),也是必須要選擇天秤一側的;
因為不存在「怎樣處理都可以」的選項,如果真的可以,那一開始也不用法律了。
(二)心理層面:在這邊,與其討論是否能全然客觀,或「接近」全然客觀,倒不如討論「為什麼要討論是否要全然客觀?」
也就是說,就發生事情後,心理層面真的該拿出那個「價值判斷」的天秤嗎?
就處理實質層面的事情,要拿出天秤是一定要的,不然事情無法處理;
但就心理層面來說,在發生事情後的「價值判斷」,也就等於必須一再讓「情緒」產生,然後將其產物「砝碼」放在天秤上。
像是某A可能小孩被人謀殺了,某A心理上如果不斷強調、提醒自己,兇手就是罪大惡極(就是錯的),我要替孩子伸張正義、血債血償,然後將巨大的砝碼壓在天秤的一側,最終困住的也只是自己(就算真的實現願望了)。
情緒的砝碼在「實質層面」處理事情拿出來用就夠了,如果在「心裡層面」還是不斷地「產生、放置(在天秤一側)」,最終情緒也會全部反撲回自己身上。
如果當事人選擇在「實質層面」就將「情緒」「渲染到最大」,可能藉由私刑正義來處理傷害自己或自己重視團體的那個對方,能不能做又是回到「價錢判斷」的問題;但結果也會回到上一小段所說的,發洩出去「膨脹的情緒」最終也會一個也不缺席地,通通回到自己的身上,這樣是落入一個無間的循環。
所以「實質層面」的處理事情,我們的社會才演變成透過「制度」形成的「法律」來處理,而不是讓「情緒」來處理。
八、同溫層的必要性?
PS:同溫層:支持自己之同一分類(EX都是某類型案件的受害者)的人,或儘管不在同一分類,但仍支持自己的人(家人;或是既有的擁護者,通常是公眾人物才有)
誠如上面所說,當發生一件人事物,而實質層面的制度,通常不允許人們用「過多」「情緒」去處理及解決,而這時候「同溫層」就有其必要性;但或許又可以延伸出好幾種情境:
(一)實質層面下的「制度」的處理方式,當事人無法接受:
這個情境又可以分成好幾個小情境。諸如:
1.實質層面,在「制度」中主張的天秤,所需用到的「情緒」,不用那麼的多,導致當事人的情緒無處可去:
這時候,向「同溫層」的排解,以及「同溫層」的支持,就是很重要的力量了。
2.整個「同溫層」的人,不管是在「天秤左右起起伏伏」的人們,還是「天秤上將砝碼一直固定在一側」的人們,都一致認為實質層面的「制度」處理的方式不盡完善:
這時候「同溫層」的力量就很重要了,因為改變制度的,需要一定的力量,才有推動的可能。
像是今年四月二號的太魯閣重大出軌死傷案,也吹起了「過失殺人」的刑度調整的號角。
(二)實質層面下的「網路輿論」,當事人無法接受:
「網路暴力」在這幾年慢慢引起人們的注意,各式各樣鄉民的留言,對於事件的主角的評斷,往往是包裹著碩大情緒性的發言(情緒為主,就代表建設性不多)居多。這時候,「同溫層」也有其必要性:
1.實質層面,在「制度」中主張的天秤(可能是項網路攻擊者的提告「公然侮辱」),所需用到的「情緒」,一樣不用那麼的多,導致當事人的情緒無處可去;但這個情境真正的問題,或許是網路的輿論暴力,因為其來源實在太多太廣(PS),導致的:
結果,「同溫層」人數和支持,對當事人而言,說不定影響的程度,遠不及網路爆炸出現的各種酸言酸語。
當事人在這時候,或許還必須努力習慣將自己「心理層面」的「天秤」,好好給收起來才是(外在的評斷已經夠多夠不能接受的話,就不要再價值判斷自己了)。
PS:遠比現實層面發生一件事後,只要面對幾個相對人,人數來得多太多,且來源更廣(不確定性更高)。
2.一樣和(一)2一樣,整個「同溫層」的人,不管是在「天秤左右起起伏伏」的人們,還是「天秤上將砝碼一直固定在一側」的人們,都一致認為實質層面的「制度」處理的方式不盡完善(在這個情境,可能是網路霸凌言論的管理):
「同溫層」這時候一樣很重要,因為改變制度,仍需要一定的力量。
不過尷尬的是,在「言論自由」的大旗是相當重要的前提下,這種網路發言和網路資訊(文案、影片)的發布,其中的種種管制,很容易就跨越一條線,變成箝制言論自由的狀況。
另一個尷尬的點,還包括前面所提到的,「每年都有新的人離開這個世界,來到這個世界:因此,要習慣將價值判斷的天秤,左右起起伏伏,每年都有新的人正在學習」。換句話說,「習慣將天秤的砝碼固定在一側的人」,是無時無刻、無可避免一定會存在的。
結果,身為公眾人物,或因為種種原因而躍上版面的當事人(就最近的趨勢來看,警察還滿容易的),無可避免,都一定會面對網路上種種的酸言酸語(講話不保留,始終最尖銳),
(1)結果,又回到1.尾段所說,最有效的方式,可能還是「當事人」必須「將心理層面的那個天秤,好好收起來才是」。
(2)而「同溫層」的力量和人數,雖然可能遠不及「網路輿論」那般廣闊,但至少在「傳遞新的資訊」下,或許可以幫得上忙。(例如:提供不同角度、不同時點的目擊資訊,或攝錄資訊;或提供針對當事人,不同的看法和新的資訊。以稍稍平衡網路輿論的失控。)
九、同溫層的盲點:
不管是八、之中的哪種情境,如果一旦「同溫層」的「將砝碼通通固定在天秤一側的人」,強佔壓倒性的多數,並嘗試影響制度或現有狀況,那又往往會產生「盲點」:
因為這樣子,就少了很多「新資訊加入腦中的機會」,這樣對當事人來說,就算真的如他們所願,改變了現況,或是修正了制度,對他們來說,也不一定是完善的解方。
這也是為什麼常常會有「某些事情的處理,是「民主」或是「民粹」」之論戰發生。
十、媒體第四權,是否該去除營利化?
在網路媒體開始後的這幾年,看新聞之餘,最喜歡的小遊戲(但一點都不有趣),就是想想「如果標題是我寫,要怎樣寫,可以讓人看了最不會偏頗?(可能的白話翻譯:大部分民眾看完,完全不會想點閱網頁)」
受限於營利模式和廣告收入,現在(應該說很多年了都是這樣)的網路媒體,都習慣用「羶腥色」的標題,來引起人們的注意,點開網頁,讓自己累積點閱數,或說,上癮般習慣看自己所發布的新聞。
而這之中,最善用的技巧,也只不過是「營造對立」而已:
也就是將「天秤」(價值判斷的工具)上的「砝碼」(情緒)加大、加大、再加大,然後死死固定在天秤的其中一側。
PS:所謂的平衡報導,都是事後的亡羊補牢,總之,有「可以吸引到點閱的發揮空間」才是重點,先灑狗血寫下去就對了。
像是「強調對岸政權的壞」(對立面,臺灣的可憐)(可以討論其行為作為,但標題和內文往往,往往失去相對客觀的報導)、「強調執法人員的壞」(對立面,市井小民的可憐)、「強調刑案加害者(法律上說不定都還沒確定)的壞」(被害人(也是新聞自己判斷)的可憐)…族繁不及備載。
這在「營利」的前提,也是很合理的發展,看看部分非營利化的媒體,這種感覺更是明顯。
而在「制度(媒體生態)」改變,可能可以,可能不行;可能要很久以後才會改變,也可能很久以後也不會變;這一切的一切,可能又有賴於社會大眾的「同溫層」(一起注意到這個媒體的眾人)的一起努力了。
PS:但事實上,其實涉及到「既得利益」者之利益被破壞的事情,要走的路,真的是會很長很長,而且還要發起者還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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