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太多次離婚就是有外遇嗎?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20 日 作者: LIU SHERRY
【服務項目:法律諮詢民事訴訟婚姻家庭配偶外遇

桃園有對夫妻2003年結婚,丈夫從2015年以來向妻子提出好幾次離婚都被拒絕,但由於提離婚太過頻繁,讓妻子懷疑丈夫外遇。請朋友協助跟蹤一段時間後發現丈夫和另外一名女子進出汽車旅館好幾次,當時因為不知道女子身分加上挽回成功便沒有特別追究此事,到2018年發現那位小三原來是丈夫公司的一名單親媽媽同事,丈夫也承認自己有外遇,一氣之下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並決定與丈夫協議離婚
丈夫和小三在一審時跟法官說,妻子手中的證據照片是2016年拍的,已經超過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時效的兩年,加上照片很模糊難以辨認,甚至只有用餐出遊照,無法證明裡面就是小三本人或兩人有出軌行為,使得元配妻子在一審敗訴。二審時,法院多次傳喚丈夫和小三都未到場,只好用眼前的證據來審理案件,認為雖然時效超過,但兩年前元配沒向小三提過這件事,無法如此認定時效消滅。另外也認為證據照片裡的人就是小三本人,且當時丈夫還沒跟妻子離婚,判小三敗訴應該賠償20萬元。

為什麼侵害配偶權超過兩年還可以求償?

民法第197條第一項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雖然說確實證據取得距離正式提告已經超過兩年,但因為兩年前妻子不知道小三的身分無法提出訴訟,所以不能用一般的2年時效來計算。拿到證據後,元配會有10年的「調查期間」,因為民事訴訟不像刑事訴訟那般有檢察官協助,得由原告親自出馬。待查證過後得知對方是誰後才會開始計算兩年時效

外遇的賠償金額怎麼計算?

看了這麼多外遇求償成功的例子,我們會發現有的人可以求償好幾百萬,有些人卻十萬不到。其實賠償的用意除了是給予受害者一些精神上的撫慰,更重要的是給被告「教訓」。倘若今天犯錯的是一個窮人單親家庭,對他而言10萬已經是很大的負擔了。但如果是個富二代犯錯,罰個10萬可能不痛不癢,好歹要七位數起跳才知道嚴重性。所以有時候不是法官偏心,而是民事訴訟本身就比較人性化,不可能一昧站在原告方,也要稍微替被告設想。其一,被告是無罪的,只是犯了民法上的錯,再者,倘若被告被罰到沒錢養家,那只會造成另一個社會問題

外遇提告委任律師的好處?

雖然律師是以旁觀者的角度介入案件,但有時候反而更能客觀給予提議並發現沒被注意到的證據。此外,也能藉由專業知識與過往經驗提供蒐集證據協助,好讓賠償金額有加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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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姻方面的煩惱嗎? 想寫離婚協議書卻無從下手? 老公外遇不知道該怎麼用侵害配偶權來對付小三? 被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弄得焦頭爛額? 孝親費到底要給多少才算合理? 不想為了遺產問題和家人兄弟姊妹撕破臉? 您所關心的問題,就由我們來一一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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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魁禍首張男已經自殺身亡,檢方再起訴定他罪也沒有太大的意義,所以沒有對他起訴的必要了。但不起訴不代表他沒有犯罪,只是形式上無法起訴罷了。 刑法的作用是懲處兇手的犯罪行為,好讓悲劇不會再次上演。雖然這樣說聽起來有點地獄,但既然人都死了,他也沒辦法再次犯罪了。沒有懲罰的必要也是可想而知。
一點也沒錯,就是這個意思,婚後任性愛怎麼計較誰的錢是誰的是夫妻私底下的事,不過依照民法上的規範來看,結婚前與結婚後並沒有太大的差別,絕對沒有結婚後錢就要全部曝光或上繳這類規定。
有在看海賊王的朋友一定知道,動畫裡總是出現那種印上角色照片和賞金的懸賞單。從我國的民法規定來看,那就是所謂的「懸賞廣告」。只要用廣告的方式(傳單、公告)表示,只要有人達成廣告內指定的條件,就可以得到報酬(通常是錢)。 其實懸賞廣告也算是契約的一種,不過大多數人可能會覺得一定要有兩個人在上面簽名才算是
雖然我們人民提起刑事訴訟不用花半毛錢,但不代表沒有成本,這種看起來很簡單的案件花費至少也要四位數起跳。於是特別立法規定遇到這種小到沒懲處必要的刑事案件,如果犯嫌又是初犯且態度良好,檢察官可以自行決定不起訴。
之前還挺多人喜歡這對夫妻的,但自從出現離婚傳言以來,聲量都有下滑的趨勢,尤其是福原愛,因為被拍到在離婚前就與人約會,讓她的個人形象嚴重受損。江宏傑一方則是被大眾審視婚後究竟是否該跟父母同住。
其實就算將名字改回來,戶口名簿上還是會寫著改名紀錄。往後她如果有子女依然還是可以由此得知母親過去曾經叫什麼名字。兩者相較之下,感覺鮭魚這名字實在還是好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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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也沒錯,就是這個意思,婚後任性愛怎麼計較誰的錢是誰的是夫妻私底下的事,不過依照民法上的規範來看,結婚前與結婚後並沒有太大的差別,絕對沒有結婚後錢就要全部曝光或上繳這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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