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轉換敘事角度撰寫「女孩與男孩」,有時是第一人稱、有時則以第三人稱,女孩與男孩說的不是單指同一個「女孩」與「男孩」。我相信,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很精彩的故事,只或許在過程中這些主角並沒發現自己正經歷著什麼。用這種寫法,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我寫的全然是自己的故事,雖然我的故事也是很精彩但沒這麼多題材啦。
有些地方,我或許不會再去了。就怕自己會觸景生情。
巴黎就是如此,那裡曾經是我尋找靈感的城市。
有時會想起好久以前在瑞士伯恩,那個主動幫我換錢、提行李、送我電車車票的巴黎第五大學學生,我們後來又約在聖日耳曼見面,那段散步路程就是《
在青春迷失的咖啡館(Dans le cafe de la jeunesse)》中敘述的場景⋯⋯又如何到了巴黎避開這些地方?
在那裡遇到的總總,都有如戲劇般精彩
曾遇到以為能攜手共度未來的人,之後又失去了對方。當下歷經的痛苦難以言喻,若以第三人的角度分析,不過只是個很通俗的戲劇手段,這個故事一點也不特別。
如果人生是場戲,你只要專注眼前
我並不是個負面的人,但我非常討厭雞湯文或是作者試圖要「導正」讀者的思想。每個人生活的難處都只有經歷過的當下才會明白,即使看似很接近的劇情發生在不同人身上都是不同的感受。
這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想法, 「人生如戲」的概念出自於莎士比亞 《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中Jaques的獨白,〈All the world’s a stage, And all the men and women merely players.〉世界是個舞台,所有男女只不過是演員。
男孩曾跟我說,不要害怕「未知」而不敢投入,只要盡可能讓我們的「現在」過得快樂!或許當下能100%投入,卻無法說服自己在過程中不擔心何時會失去愛的感覺。原來我並不是害怕失去某個特定的人,而是害怕自己失去愛的能力和感受。但他(人/感覺)何時離開,確實是無法掌握的。
因為我個人的信仰,也相信愛情與生命的長度都是神命定的。或許因此不強求任何事。
無法掌握劇本的走向,但可以自己決定如何詮釋該角色。
就像我喜歡的愛情電影《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背後的真實故事才是更戲劇性的,女孩在與男孩認識的幾年後就因車禍離世,男孩拍三部曲電影是為了找到女孩,而他在將近20年後才從女孩的朋友那得知女孩離世的消息。
前面說了那些,其實還是找不到出口釋放「
女孩與男孩」破局的失落感。
他走了,還是有另一個男孩
我稱呼他為「男孩」,不代表這個角色是可以隨意被取代的。只是總會有另一個男孩走入女孩的世界,女孩也有可能不需要其他的替代品。
他離開不久,男孩2號突然傳了訊息問:「最近好嗎?」這兩人有著類似的成長背景,都是巴黎中產階級出身的,他們都能聊藝術、談文化,也都有個體面的工作。只是2號年紀比女孩更輕一些,他甚至長得比「男孩」更精緻。
只是他始終無法取代女孩心目中的「男孩」。
並不是兩人的外在條件有差異,或是兩人對女孩的投入程度有落差,女孩對於他們的投入程度也有不同。她甚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無法轉移對「男孩」的愛到其他人的身上。
愛也是一種存在問題。
每個人都無法被取代,但不論是和誰演出這場對手戲,最終的結局都可能是通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