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雄在今年三月的時候,接到一封胖虎寄給他的郵局「存證信函」,信中說大雄積欠胖虎五萬多元,要求歸還。大雄想說他又沒有欠胖虎錢,而且想說這應該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所以沒有加以理會。後來大雄在今年五月的時候又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指他欠胖虎的債務應該償還,如有「異議」要在二十日內提出。
此時,大雄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解答來囉!》
存證信函的部分
它是一種經郵局證明發信日期及發信內容之一種證明函件,寄件人經郵局寄發存證信函並經收件人收受後,日後訴訟中舉證所用。作用是主張權利、 中斷時效、留下證據、表達立場、進行交涉、警告對方、告知事實、使法律關係生效、使法律關係消滅、來行使抗辯。簡單說,它就是一份通知對方,且將作為將來準備訴訟的證據的文件。
支付命令的部分
支付命令係債權人聲請法院催告債務人支付一定數量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裁定。在修法後,要求債權人必須向法院釋明其債權之請求事實原因及依據,而不